原标题:道路安全了,村民出行更放心
“因为没有路口标牌、路灯,加上国道车流量较大,之前我们从村口进出国道很危险,现在有了带灯光的路口标牌、减速带等设施,过往车辆速度明显下降了,我们感觉安全多啦。”日前,河南省通许县检察院在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时,过路村民向检察官说道。
2024年1月,通许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了解到,该县G343国道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较多。检察官通过调阅2021年以来该案发路段事故记录,发现3年来该路段共发生9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事故2起、伤人事故4起,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检察官经实地走访查看,发现发生事故的村口道路地基明显低于G343国道,且路口前方未设置任何村庄或者路口标牌,虽安装有路灯但长期不亮,缺少必要的道路交通设施。为尽快解决隐患,该院对全县所有国道及主要省道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排查,共发现道路标线不清、路口标志缺失等隐患25处。
针对上述道路交通设施问题,该院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加强交通安全保障对策。6月25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同时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及时对损坏设施修复,确保设施正常使用。7月29日,该县公路管理局书面回复,称已对问题路段采取加装明显标牌、重新标线等措施。该院实地核查后,确认整改到位。(刘立新 厉森辉)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