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危险犬名录拟剔除中华田园犬 新规有这些危险犬

警方征求公众意见已于12月25日截止

新快报讯 记者林钢威报道 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就《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于2024年12月25日截止。记者梳理发现,相比于现行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危险犬名录中取消了中华田园犬(土狗)。

《征求意见稿》提到,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通告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社会公众对《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已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交。

记者了解到,此前广州已多次发布有关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现行有效的《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自2020年1月21日发布,有效期5年,其中对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规定了38类。

资料

新规中的危险犬品种

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牛头獒犬、罗威纳犬杜宾犬、英国马士提夫犬、德国拳师犬、秋田犬、比利时牧羊犬、荷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法国狼犬、捷克猎狼犬、川东犬(重庆犬)、佛兰德斯牧牛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阿富汗猎犬、威玛猎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苏俄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大丹犬,以及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厘米以上的犬只、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