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鑫说法丨李总,我们一起为推翻“将错就错”而努力

01
上周五,李总电话我,他声音明显有点惶恐:“郑律师,刚才书记员通知我下周二上午过去法院领文书,这是什么意思?”
我和书记员通了电话,确定一审已经判决了。
我给李总回了电话。李总问,是不是实刑了?我告诉李总,通常情况下,如果要判缓刑,会提前通知交罚金,法院没有通知,可能要做两手准备了。
李总说,我星期天到福州来,具体我们下周一见面再说。
我约了李总星期一上午十点到我办公室见面,她的爱人徐总也陪他一起过来。
李总开口就说:郑律师,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了。
我知道这时候我安慰他也没什么用,只是告诉他,明天如果被收押,会由侦查机关就是海关那边派人来带你走,办完体检等手续后,会被送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李总走之前说“郑律师,明天你能不能陪我过去?”我回复我会陪你去的。
当天晚上,我发了一条信息给李总,我说也不排除是公安冻结你们的账户中有不少钱,可能罚金可以从账户中直接划扣,所以没有提前通知你缴纳罚金。
李总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他回复说希望会有一个好结果。    
九点二十分,李总说书记员刚给他打电话,让他在法院门口等。
我在法院门口见了李总夫妻,我说如果书记员直接送判决书出来也可能是好消息,我又重申了账户冻结的资金可以冲抵罚金的事情。这时徐总说,其实账户之前已经解冻了。我心想,这下应该确定是不好的结果了。
过一会,书记员来法院门口,他通知我和李总一起进去,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我询问书记员,我上周还跟你联系,你还说没那么快,怎么这么快就下判决了?
书记员略显尴尬的一笑。
法院的大堂里,几个身着警服的民警在等待,我跟李总说,这下是坏消息了。
书记员让李总签署了判决书,然后拿出笔录,询问其是否上诉。李总问我怎么写?我说你就写上“我要上诉”。
一个警官拿出手铐,李总说,稍等一下,我换一下眼镜,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树脂材质的眼镜替换上去,李总把换下的眼镜,放进眼镜盒子里,让我帮忙带出去。
李总此前被拘留了一个月,他知道看守所的情况,所以他特意穿了没有拉链的衣服,也带上了树脂的眼镜。
很显然,他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了。

我让他把手机和身份证也一并给我。警官说,判决书也给律师吧!我说判决书你自己带过去,看守所是可以带进去的。

警官给李总上了手铐。我说,给他铐松一点。警官回复好的。我跟李总说,我明天就会到看守所见你,外面的事情我跟你老婆会处理的,你就先等我。    
书记员让我跟他到办公室领取判决书,上楼的时候,我开口,这个案子,判人家五年,真的不合理。
书记员说,李总态度很好,也很配合,判五年真的太重了。
到了办公室,我看见主审法官也在,我又对他说,这个案子判五年,确实很重啊!
法官说,李总的态度一直很好,案涉的设备还是他自己追回来并主动邮寄给海关的,海关的办案人员也说他一直都很配合。
但是,他的上家已经判了,我们一个法院,不能同一批货物,认定两种价格。
我说上游被告人涉案数额多,超过100万元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量刑就在五年以上,金额对他没有实际影响,他在检察院就认罪认罚了,但我们这个按照错误的方式认定数额,刚好过100万元,但按照购买价格,才60几万元,这差别很大啊!
法官说,我知道的,我也想给他轻判,也感觉判五年太重,但没办法,不然我们就要走审判监督程序,改掉上游的判决,这个太难了,你让他去上诉吧!
法官说他听懂我的意见了,也认为我的意见有道理,但现在就是这样,建议我们去上诉吧!
法官的语气很好,但我却没有任何温暖的感觉,反而觉得每一个字,都十分的冰冷,冷到令人窒息。
02
出来的时候,徐总看我一人,就知道是不好的消息。我已经提前发信息给她,但她没有看手机,所以不知道。
我跟徐总说,坐我车回我办公室吧,我们一起沟通下一步如何处理。
徐总说,郑律师,等一下好吗?我想等押送他的车子出来。我点头同意,陪她在法院门口一起等待。    
等了一会,我跟她说,法院有两个门,车子可能已经从另一个门出去了,徐总又朝法院里面看了几眼,然后才说,走吧!
我把我们进法院以及跟法官聊天的内容跟徐总说了一遍。
徐总问,我们上诉之后,会不会还是碰到同样的问题,省高院会不会也将错就错判决?
我说我先了解一下上游那边是不是有上诉,我刚才问过法官,法官说那个案子不是他判的,是合议的时候,有人提出来的。
我猜上游是认罪认罚的案子,上诉可能性不高,即使他上诉了被高院维持了,也不影响我们继续上诉。既然是错误的,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
我跟徐总交代了上诉的程序,让她去附近的商场买两套衣服,我明天会见帮她带过去存。
徐总说:其实,她来福州的时候,已经偷偷地塞了两套没有拉链的运动装在行李箱中,就是担心出现这样的情况。
无论李总还是徐总,他们都已经在做最坏的准备,但整个过程中,却仍然在相互打气,希望可以有一个好消息。我的内心,突然涌上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
陪徐总聊了许多他们的故事,包括她们如何认识,她为什么辞职,为什么把孩子送到美国读书,为什么从事医疗器械维修等等……我想,她这个时候,说说话,可能才能缓解一下内心的痛苦。
送走徐总后,我就开始书写上诉状。我很快就写完了,最后一段,我写道:
“司法的权威来自于司法的公正,上诉人期待贵院可以勇于担当,纠正一审判决的这种将错就错的做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让上诉人可以在案件中,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我也替单位写了一份上诉状。    

“一审判决认定的金额明显错误,该错误的金额认定是人为造成的,不符合案件客观事实,一审判决正是因为该错误的金额认定方式,导致对案件整体判决量刑明显畸重,从而导致上诉人的实际控制人李总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判决与其罪行和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不相适应,因为李总被羁押,也导致上诉人的经营陷入困境。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上诉人恳请贵院可以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客观公平判决,给予上诉人及实控人李总一个机会,挽救一家小微企业,避免有关员工失业,也挽救李总的家庭,期待贵院能够用司法的公正,作出有温度的判决,真正实现个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法和高检都说,办案要有“如我在诉”的理念,看着每一个法院的大门上都悬挂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我有时候,很恍惚。
03
下午,徐总送来了衣物,同时带来了她儿子写给李总的信,徐总自己也写了一封信给我,她询问我能否把这些带给李总看,我说没问题。
家书抵万金。没有经历过这种离别痛苦的人,真的很难感受到这一份牵挂。

徐总问我,明天是否可以跟我一起去看守所,虽然进不去,但还是想要过去。

我说明天上午九点我们在看守所门口见面。

我理解徐总的心情,物理距离近了,感觉心也近了,我知道徐总既是思念李总,也想用这种方式鼓励李总。

到看守所的时候,徐总已经在门口等我了。
她又拿出了一个小卡片盒子,微笑地对我说,昨晚是平安夜,今天是圣诞节,我还是想祝他快乐。

我带着徐总的信和她的寄托,进了看守所办手续,然后进入会见室等待。    

会见室的中间被铁栅栏间隔起来,我这边是简陋的桌椅,里面是一张老虎凳。
过了一会,工作人员把李总带了过来。李总看见我,露出了微笑,向我问了好。
李总先开口了。我昨天睡得还行,就是醒来了几次。
我问他,是睡走廊还是睡上铺啊?
他说后来的,都睡走廊,上铺已经满了。
现在有不少看守所都是八十年代建造的,看守所的建设是根据当时的城市人口比例配置的,这三十年以来,福州人口暴增了许多,但看守所仍然没有改建,也没有新建,所以每间看守所的号房里都是超量关押,以至于铺位都不够,有不少人晚上需要在地板上打地铺睡觉。
我问他冷不?
李总笑着说,昨天穿的衣服比较单薄,还是有点冷,不过同号的人不错,给他一套保暖衣服。
我跟李总说,我们今天时间很充分,不用着急,你老婆也在外面,她来给你存钱、寄衣服,还有给了我你儿子写给你的信,还有她的,你先看。
我站起来,从铁栏杆中间,把信递进去,李总因为坐在老虎凳上,手还铐着手铐,侧身接过我的递给他的信,逐字逐句阅读。
看完儿子的信,他跟我说:我被抓进来,对儿子可能是个好事,感觉他长大了。
他又继续看徐总的信。看完之后,他声音有点哽咽地对我说:“郑律师,你别看我老婆好像很坚强,其实她心态不好,调整情绪的能力不一定可以,你一定要帮我跟她说,我在里面会很坚强的,她也要挺住,没事的,外面的事情,就辛苦她了。”    
我说你们夫妻的相处跟我父母很像,不过男人有时候让老婆强势一点也没事,表面看是吃亏,其实都是占便宜。
我们寒暄聊了一会,李总的情绪也逐渐调整回来了,我让他签了上诉状,他签完之后,递还给了我,突然又说,郑律师,上诉状让我看一下吧,我又递给了他,他还没看,就又还给了我,说“我还是相信你,就由你来处理吧”。
我又陪李总谈天说地,不知不觉时间也到了,我听到外面有人走过来的脚步声,应该就是工作人员过来了。
李总跟我说,郑律师,遇见你我也很幸运,就是太晚认识你了,你不要有压力,我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换个心态,说不好可以迎来更好的结果。
我一直感觉李总是一个憨憨的人,有一个成语叫笑容可掬,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是这个样的,自己处于谷底的时候,竟还反过来劝慰我。
出来看守所,接上徐总。徐总问我是否还需要跟我去单位,我说不用了。我问她住哪里,我送她回去。徐总说我住阿弥陀佛大酒店。
这一定也是他们刻意的安排,人在无能为力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趋向宗教,希望从中获取一些对抗未知的能量。

我把徐总送到酒店后,我跟她说:家里和公司的事情,就辛苦你去处理了,案子就继续交给我吧,不管如何,我一定会尽力争取的。

徐总说好。

我准备离开,她站立在酒店门口送别我。我摇下车窗,示意她上去吧。

04
李总和徐总都是211大学毕业的,在武汉读书,在武汉工作,两个人都很有修养。这次涉案,确实有意外的因素。    
李总从事的是医疗设备维修,因为很多进口医疗设备的配件,国外厂家是垄断的,维修的价格非常昂贵,很多医院会找他们帮忙维修,这样价格会便宜很多。
但国外厂家不会销售配件给其他代理商,所以行业中很多配件都来自于其他旧医疗设备。其中有不少旧的医疗设备是从境外走私进来的,而我国法律规定,旧医疗设备是禁止进口的物品。
李总购买的一些配件,是上游走私进来的。他以为自己不参与走私,应该不算违法。即使知道了上游被抓,他也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直到自己被抓,他甚至还配合着海关的办案人员,把维修的销售出去的设备给追回来,并主动邮寄给海关。
他不知道,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走私的物品而购买的,属于间接走私,也参照走私犯罪处理。这就是“买私”也是走私,这点他确实不知道,所以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是走私。
根据海关查获的设备,总共有29台,购买价格为60几万,所以海关在一个月内,就主动给李总办了取保手续,而且还主动跟李总说,你这个判缓刑没什么问题。
李总也就没有在意,一年后,海关把案子移送给检察院,他也没在意,案子在检察院又过了一年,突然有一天,他接到检察官的电话,说要过来做认罪认罚手续,因为做了价格鉴定,金额是109万,要量五年有期徒刑。
这下,李总才开始紧张了。
李总通过好朋友介绍,找到了我帮忙办理。我认为这个案子的金额认定方式肯定有问题,所以同意接受委托。
这个案件的核心观点就一个,就是金额认定问题,检察官认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金额要按照进口环节的金额认定,如果认定不了就要估值(鉴定),按照鉴定的价格认定。
我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我说如果按照进口金额认定,假设该价格是A,现在可以查清楚上游销售给李总的价格是B,那么B肯定高于A,说明按照B价格认定,都已经是对李总不利的认定了。

对于鉴定价格应当作这样的理解,如果鉴定价格低于李总的购买价格,那么就要适用鉴定价格;如果鉴定价格高于李总的购买价格,那么就要适用购买价格,这才是刑法所谓的疑点利益有利于被告的理解。   
庭后,我还多次跟法官、检察官沟通,我还跟团队的律师说,这个案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结果却是这样子的,我心很不甘。法官那句同一批货物我们院里不能有两种价格认定的话不断萦绕在我的心中,挥之不去。
05
在看守所中,李总说他很喜欢看我“文鑫说法”,我写的文章他经常看,他还说了我最近一篇文章《律师如何避免“司法性抑郁症”》,他说你们律师确实也很辛苦。
在文章中,我说王德峰教授说过:
“一个人如果到了40岁还不信命,就是慧根太浅。”有时候,这是当事人的命,也是我们的命,更是这个国家的命,也是时代的命。
李总和徐总也都说了,可能这是命。
徐总是今天下午的航班,她离开福州之前,跟我打了一个电话,说她看了李总的手机,发现他在记事本记录了一些事情,她想发给我看。
过了一会,我收到徐总发来的截图,其中有几句话,立刻映入我的眼帘:
“X律师将案件资料顺利移交给了福州大成所的郑文鑫律师,顿时感觉轻松了不少,看到了机会和希望!”    
“上午和福州大成签了代理合同,代价很大且不保证结果,不过获得了莫名的信心,相信世间自有公道,我问心无愧。下午飞回武汉……”
我也是一个敏感的人,看着李总的这些文字,我心头一酸。
我是幸运的,是因为他们愿意相信我,即使我从来不对结果作出任何承诺。我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专业尽责,也经常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

我姐说,你就当自己是一个做大手术的医生,碰到的都是疑难杂症的患者,你要反过来想,你能救过来就很厉害了,不可能每个患者都可以治好。

回顾自己十几年的刑辩生涯,可谓历尽沧桑。我见过雨过天晴的笑脸,也见过悲观绝望的泪水。只要仍然置身其中,未来必然仍将如此。这也是我的命。
今天是个圣诞节,看着徐总发给我的信息,我想把我们一起的经历,写下来,期待二审可以雨过天晴,期待李总可以早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