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两年被家暴16次”案又有新进展。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其妻被害人谢某梅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殴打谢某梅胸腹部,致其受重伤。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贺某阳的刑事责任。被害人谢某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贺某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贺某阳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北青报此前报道,谢女士今年30岁,她和丈夫贺某阳2020年7月认识,下一年的5月20日两人结婚。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婚后不久,她就遭到了贺某阳的家暴,谢女士说,结婚两年内她被丈夫家暴多达16次,甚至在怀孕期间也遭到家暴,导致她的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最后一次家暴,也是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23年4月,贺某阳因谢女士提出离婚,为发泄不满情绪,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谢女士的胸腹部等部位多次进行殴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个部位受伤。次日8时许,谢女士趁贺某阳不备打开房门呼救,被其发现后强行拉拽回房间,后被他人发现并报警。
经鉴定,谢女士被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贺某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4月2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之后,谢女士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5月30日,她起诉丈夫贺某阳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后宣判。
当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女士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阳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阳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女士直接抚养,贺某阳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女士与贺某阳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另行作出判决。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