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与学校无关承诺书”:教育责任岂能“一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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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华 (青岛大学)

12月25日,广东梅州市。有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反映,梅州市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记者联系五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称,针对该事件,学校已经与家长沟通了具体情况,会向家长反映。记者多次联系水寨中学的公开联系方式,电话未被接听(12月25日 《潇湘晨报》)

广东梅州市五华县水寨中学的“自杀免责承诺书”风波,如一记重锤,敲打着社会对教育责任的认知。本应是希望摇篮的校园,却因这纸荒唐文书陷入舆论漩涡。

学校,作为知识的殿堂、成长的摇篮,承载着培育下一代的神圣使命。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内心敏感多变,学业压力、人际摩擦等“成长的烦恼”如影随形,此时学校的关怀与引导如同灯塔,照亮他们迷茫的前路。然而,这份承诺书却本末倒置,学校妄图以一纸文书将自身责任剥离,把学生可能遭遇的心理危机“拒之门外”,这无疑是在脆弱的师生关系间筑起一道冷漠之墙,让学生感到被抛弃,令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碎了一地。

从教育管理体系深入剖析,此举尽显学校的无能与失职。预防学生自杀本是一套精细复杂的系统工程,心理课程的科学设置、专业教师的精准辅导、预警机制的敏锐捕捉,无一不需要校方用心经营。如今却投机取巧,用所谓“承诺书”掩盖问题,这不仅无法从根源上防控悲剧,反而在掩盖中放任危险暗流涌动,一旦产生心理危机,悔之晚矣。

从法律层面审视,此类承诺书合法性近乎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学校框定了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的硬责任,“免责”之举公然挑衅法律权威,是对未成年权益保护红线的践踏。

好在当地教育局已介入,这只是第一步。后续,学校必须即刻废止这荒唐的承诺书,深刻反思管理疏漏,火速补齐心理教育短板,让专业心理咨询师、暖心班主任成为守护学生心灵的“卫士”;教育部门更应以此为鉴,对辖区学校全面排查,以严苛监督筑牢校园安全底线,确保类似“甩锅”闹剧不再上演。

教育是用爱与责任托举希望,唯有学校勇扛重担、深耕细作,社会各方协同发力,方能让校园重回温暖怀抱,让莘莘学子安心逐梦,绽放青春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