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小伙伴们
在南京失业后
如果要申请失业保险金
能申请到多少钱呢?
怎么计算呢?
今天小编和大家讲一下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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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2024年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1050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1575元/月上调至1620元/月。
图源:南京社保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620元/月,最高为2490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
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摄图网 ID:500434335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
无法网办的,可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街道失业保险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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