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郜某田被当场查获!
忻州人
2024-12-25 20:41
发布于山西
2024年12月6日,定襄县卫定线。
郜某田驾驶晋HZ557*号牌的小型汽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定襄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郜某田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我大队民警将其带至定襄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液中检出乙醇
含量为
96.57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郜某田
被依法处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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