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反悔后强行住进车内90小时?侵权、违法!

近日,在重庆从事二手车交易已有11年的夏先生,遇到一件从未遇过的尴尬事:有位车主因后悔卖车,竟直接住在车上长达90小时,吃喝拉撒睡,统统都在车里解决。夏先生尝试协商解决,车主还砸了挡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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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新闻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女子为退车强住车内,最终双方解除买卖合同


夏先生在重庆南岸区经营着一家二手车行,12月16日,一位姓易的女士和丈夫找到夏先生,称想要出售一辆长安越野车。双方协商后,夏先生决定以40500元的价格将车辆收购。当天,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夏先生付清款项后便将车开回了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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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易女士带着民警来到车行要求退车,在没得到想要的结果后,当天晚上竟直接住进了车里。夏先生多次劝说易女士下车协商,但易女士一直不接受,甚至还将车辆的挡风玻璃砸坏


如此,易女士待在车上长达90个小时,吃喝拉撒全在车上解决。夏先生给易女士丈夫林先生打电话,对方始终无法接通。


22日,无奈的夏先生选择报警求助。23日中午,在民警协调下,夏先生终于联系上了林先生。


经过协商,夏先生将车退还给易女士,易女士归还夏先生3万元,林先生通过打借条的方式分三个月还给夏先生9000元。被砸坏的挡风玻璃,由易女士自行维修。夏先生表示,经过这一折腾,剩余的1500元自己也不准备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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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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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车辆属于动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交付即产生物权效力

该事件中,夏先生与易女士夫妇签署了《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及交车程序,双方的车辆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车辆在交付给夏先生后即归属于夏先生易女士无权再对车辆进行处置,否则就侵犯夏先生的物权


对易女士的行为如何定性?

易女士接受了车辆交易款,并将车辆交付给夏先生后,夏先生即依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此时易女士主张退车,则需要与夏先生协商处理,或者提出合法的理由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双方之间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而夏先生也有权拒绝易女士的退车主张。

易女士在主张退车失败后强行住进车内的行为,涉嫌侵犯夏先生的物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易女士后续在车上吃喝拉撒以及砸坏挡风玻璃的行为已经涉嫌损毁公私财物,轻则接受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夏先生该如何维权?

夏先生在支付完购车款,并取得车辆后,已经合法拥有对该车辆的物权。任何对该车辆的侵权行为,夏先生都可以通过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追究侵权责任,并要求侵权人赔偿全部损失

回到本次事件中,夏先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易女士进行治安处罚,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易女士对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夏先生最终选择同意退车,则属于夏先生的意思自治范围。


律师提醒

合法的车辆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应严厉打击违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 蒋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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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