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屋契税凭证诈骗14万元,两人获刑

通过假称“大限购的房产证”必须由中介代办,以代缴契税为由,伪造房屋契税完税证明骗得被害人契税款14万余元……日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两名被告人获刑。

2021年,顾某想在现有房产的基础上另购置一套房产,但因当时其所在地有限购政策,于是顾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吴某,吴某帮其办理了房屋网签。2023年,吴某再次联系顾某,告诉顾某大限购的房产证仍需通过其办理,否则可能会“卡证”,并且其有办法帮顾某享受契税优惠。后顾某找到吴某让其帮自己代办房产证,并按吴某的要求支付了6.5万元。

不久后,顾某收到了吴某寄来的快递,但发现快递里面只有房产证,并没有契税完税证明。于是,顾某找到吴某询问情况,但吴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搪塞顾某。

顾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决定亲自去不动产中心查询房屋契税缴纳情况,然而结果显示其并未缴纳契税,顾某随即报了警。

调查发现本案中,除吴某外,还有另外一名被告人伏某。两人经合谋决定通过虚构“大限购的房产证”必须由中介代办的事实,以代缴契税为由,通过伪造房屋契税完税证明的手段来骗得被害人的契税款。其中,吴某负责收集被害人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伏某负责伪造契税完税证明。

2023年3月至9月,两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得被害人顾某等人契税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案发后,伏某和吴某退出全部赃款,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了上述3名被害人产生的契税滞纳金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伏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伏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吴某系从犯;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可宣告缓刑。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