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一起医闹事件,患者在医院设置灵堂祭拜,医院回应

老人感冒发烧住院,去世数小时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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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家中一位老人因感冒发烧在陕西咸阳武功县一家医院住院,去世四五个小时后才被发现,家属称医院存在重大过失责任。


21日,网友爆料称,12月19日下午,他62岁的叔叔因为感冒发烧,送往西安医学专修学院武功附属医院(简称“武功附属医院”)就诊,当日住院治疗。19日晚10时许,家属询问医护人员是否需要留人陪床,对方称不需要,“之后家属离开,当时我叔叔没什么异常。”


家属还曾再三叮嘱病人有心脏病史,一定要仔细检查,再开始治疗感冒。然而,20日凌晨5点,家属却接到了医院传来的噩耗,病人已经不幸去世。他们“无奈”只能在医院设置灵堂祭拜并维权。该消息一出迅速引发了网友关注。

这名网友还声称,在接到这个悲痛消息时,家属迅速赶往了医院,在与医院的沟通中,他们发现从离开到发现病人去世,病房内疑似一直没医护人员值守的状况。

但不知是何原因,他们家属暂时无法提供患者相关病历等证明资料,但坚持认为医院方存在过错。

目前,医院正在和患者协商处理,辖区派出所也已介入。

武功附属医院一名医护人员也透露确有其事,目前有专人在对接协商,这件事也已经并上报给卫健部门。武功附属医院一名副院长也表示,医院正在调查处理中。

网传,有当地的知情人爆料:病人住院三个女子都不陪护,听说护士发现病人死亡,就到医院闹事!想分钱了。

事情真相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在此,只能呼吁公众保持冷静,不造谣、不传谣,静待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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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巡查

究竟有无出差错?


家属质疑,在他们离开后长达几小时里,没有医护人员查看病房,没有医护人员值守?这明显不符合规定。

但根据国家卫生部于2009年颁布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特级护理患者需24小时连续监护;一级护理患者每小时巡视1次;二级护理患者每2小时巡视1次;三级护理患者每3小时巡视1次,并且患者病情若有变化则要随时巡视。

然而,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一些护士也指出了该指导原则存在的机械性问题。在对《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学习体会与思考中,有护士表示,虽然明确的规定有助于规范护理行为,但在具体操作时,这些固定的巡视时间规定难以完全适应复杂多变的患者病情。毕竟不同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稳定性以及个体差异较大,统一的巡视时长标准可能无法精准地满足患者的实际需求。例如,某些病情看似稳定但实则存在潜在风险变化的患者,可能在规定的巡视间隔期间出现突发状况而未能被及时发现;而对于一些病情较轻且恢复良好的患者,过于频繁的按规定巡视又可能会打扰患者的休息,甚至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如果严格按照原则规定的,医护人力短缺、某些时段工作特别繁忙、护士能力差异导致无法及时察觉患者的潜在隐患、分级护理医嘱不合理、部分护士缺乏主动巡视的意识、过度依赖护工和陪护等问题就会暴露出来,而这些也势必会影响巡查。

另外,也有不少患者反映,护士频繁的夜间巡护会打扰自己睡眠,就是在这种矛盾下,这一事件无法轻易下定论。

由于家属不方便提供病历等证明资料,我们无从得知该患者究竟是享几级护理,是否真的如家属方所言去世四五个小时后才被发现,存在医务人员巡视不及时的情况,还是需要等待卫健部门的调查通报。

但无论医院方有无过错,对医护而言也是一记警钟,这也告诫我们护士,在今后的工作中夜班巡视要细致认真,避免走马观花和侥幸心理,认真填写巡回记录本,以保障患者和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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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低导致医闹频发

医疗事故不是医闹的借口!


10月14日,有网友爆料:平阳县人民医院突发被闹 一幕,现场聚集了大量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据现场目击者描述,患者家属们聚集在医院内,现场气氛紧张而沉重。现场被拉起了一条黑白横幅,上面写着“平阳医院还我爸爸”的字样,场面一度水泄不通。


今年9月18日,河北廊坊霸州开发区医院发布情况说明。因患者死亡 家属以拉横幅、摆放水晶棺与花圈、焚烧纸钱、饮酒聚餐等形式在医院聚集讨要说法。

同样是9月,温州附属第一医院一位女病人在医院死亡,认为医院方面存在过失,在医院门口讨要说法和赔偿,在医院门口大闹。

而今年7月19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在门诊诊疗中,突遭一男子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去世。

中国医生,已经被医闹吓破了胆。

在道义与伦理的视野下,医疗机构是挽救生命,扶持病患的场所,需要维护其宁静与有序。医院内的混乱行为,不仅会扰乱其他患者的治疗及休息,也可能打乱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流程,甚至危害到医疗安全。因此,即使面对医疗事故或纠纷,也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而非采取如闹事这样的非理性行为。

我国法律已明确,对于参与“医闹”的人员,轻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实际上,因为“医闹”被判刑的情况有几个?

“只是个例,病人家属情绪过激,也可能对法律不够了解,需要换位思考,对他们多一些理解”。这种观点,影响了执法者对医闹者的打击力度。

医疗本质上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医护人员更是希望病患能早日恢复健康,他们无需自找麻烦。我们不能让医生在救治病患的同时,还要成为暴力的目标。

医生也是人,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庭,有情感,也会感到疲惫。他们每天面对的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其压力之大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大部分医疗意外,并非医生的责任,而是疾病本身所致。大多数医生都是怀着救死扶伤的初衷,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

因此,这种集结闹事的行为,破坏了医患关系,带来了负面影响,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法治尊严。

它不仅扰乱了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也引发了公众对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担忧。

从长期来看,如果不加以有效阻止,“医闹”现象将严重威胁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因为看到医生们的工作环境恶劣,大量优秀的年轻人可能会选择不从医,这也意味着未来的医疗后续情况将更加令人担忧。

因此,对于医闹事件,必须坚定立场,严厉打击,以此警示他人。

小编也想呼吁病患:当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处理,向当地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切记,发生医疗事故不是医闹的借口!而医闹必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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