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带断裂致1人身亡,福建国盛钢结构有限公司10·16事故查明

12月25日,本报从文昌市政府获悉,福建国盛钢结构有限公司10·16起重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10月16日10时许,文昌市龙楼镇海南文昌福建国盛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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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包括福建国盛钢结构有限公司、海南文昌文强机械有限公司,事故项目为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生产区厂房修复工程。据调查报告披露,2024年9月29日,文昌福耀公司与福建国盛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昌福耀公司将生产区厂房修复工程交由福建国盛公司承接。2024年10月15日,福建国盛公司与文昌文强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文昌文强公司出吊车出司机包干1500元一天,双方未签订合同。

经查明,2024年10月16日上午7时许,福建国盛公司施工人员在文昌福耀公司大门口集合开晨会,陈某(福建国盛公司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罗某口头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林某胜(文昌文强公司吊车司机)驾驶文昌文强公司的吊车(琼C7A198)到达现场,陈某指定金某(本起事故死者,福建国盛公司员工)带队其所在的小组,林某胜拿出车上文昌文强公司的一部对讲机给金某用于信号指令。上午9点50分,金某拿出吊带的用于捆绑钢瓦,林某胜问金某吊带承受力多少,金某说一条6吨两条就12吨,林某胜就下车检查吊带发现上面标注的承受力是6吨一条,然后林某胜回到吊车。金某和工友用吊带捆绑好钢瓦后,金某用对讲机告诉林某胜起吊。林某胜看到金某退出约1米后就起吊了,起吊约0.5米时,吊带突然断了一根,铁瓦就掉下来,断裂的吊带甩打到金某身上,金某马上倒地。金某在11点左右经过抢救无效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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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作业时未对棱角钢瓦进行防护,起吊时钢瓦割断吊带导致吊带断裂后甩打到金某身上,导致人员死亡。

调查组还指出,福建国盛公司现场管理混乱,未制定吊装作业方案,在金某未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的情况下,违规安排金某担任信号司索工。吊装钢瓦和吊带之间未放置柔软的垫片,以减少摩擦和损坏。福建国盛公司对金某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金某安全意识淡薄,吊装作业起吊时未撤离到安全区域。文昌文强公司起吊前的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吊带和吊物之间未放置柔软的垫片保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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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起重作业操作规程,捆绑有棱角的货物时未加护垫,导致起吊后吊带断裂甩打到工人,导致其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福建国盛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福建国盛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王某文(文昌文强公司法人)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以上企业及个人均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孙广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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