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答问丨泸永江三地生态环保如何实现共建共享共管共振

12月25日,区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2024年泸永江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四川省泸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应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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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贺 奎 摄

发言人:

吴沁凇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晓琼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廷刚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罗玉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人民网记者提问:泸州与永川、江津三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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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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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晓琼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 贺奎 摄

近年来,泸州市积极深化泸永江三地生态环保协作,推动三地建立跨区域、流域联合巡查、联席会商、交流合作等工作机制,实现机制共建、信息共享、企业共管、宣教共振。


一是机制共建。与永川区、江津区签署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准入标准,共同制定龙溪河、濑溪河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及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应急处理、执法查处、水污染防治等联防联控机制。2024年三地联合签订印发了《2024年泸永江毗邻地区生态环境执法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协同合作机制。


二是信息共享。搭建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将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数据、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风险物质清单、应急物资和专家库等各类信息纳入共享平台。2024年三地联合开展跨省界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企业12家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9项,均已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持续提升三方“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质量。


三是企业共管。组建联合执法组,对泸永江三地境内涉气、涉水、涉危废处置企业进行检查。结合川渝两地大陆溪河、濑溪河、塘河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2024年围绕涉水工业企业、酒类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领域,三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检查点位20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22个。


四是宣教共振。成立川渝地区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宣教联盟——泸永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盟,秉承三地优势互通、资源互补、协作共商的理念,围绕泸永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流合作。2024年三地联合签署了《泸永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盟合作协议》,召开2024年泸永江生态环境宣教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三地基层环保宣教能力水平。


下一步,泸州市还将继续加强与永川区、江津区的信息互通,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和项目对接,统筹做好跨区域、邻接壤、同类型的生态环境重点项目联合谋划、包装和布局;深化污染联防联治,健全双边、多层级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以及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开展跨流域、区域污染联合预警和联动执法;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合作,协同做好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升区域协同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


重庆日报记者提问:我们从“永川生态环境”公众号关注到,截至12月17日,永川区优良天同比增加15天,细颗粒物浓度为32.0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降幅15.8%;想请问永川区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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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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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廷刚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 贺奎 摄

感谢各方媒体关注、关心、支持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永川区重点抓了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住关键,靶向防控PM2.5污染。我们通过梳理研判“治气”攻坚工作发现,细颗粒污染物是永川大气污染防治难点,也是绕不过的堵点,因此,我们针对细颗粒污染物防控,制定永川区“治气”攻坚方案,梳理出11个方面颗粒物专项防控重点任务,把36项防控措施细化落实到44个单位,限定时限、压茬推进,确保治气攻坚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智治,精准整治露天焚烧。露天焚烧一直是细颗粒物主要贡献源。永川区建成并运用高空瞭望系统,24小时全时段、重点区域全覆盖智能识别露天焚烧,实时研判污染物变化、来源,实时调度管控。同时,建成秸秆、杂草收储点24个,配备2台移动环保焚烧设备,源头处置可燃物。还建成12个腊制品免费熏制点,减少腊制品熏制污染。


三是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管控源头。生态环境、经济信息、园区管委会、公安、城市管理、新城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力,开展涉气企业废气深度治理、高校食堂油烟深度治理,全区城区215家烧烤店、13个烤全羊全部实现清单化管理,对重点区域拥堵路段交通灯进行优化和保湿作业,减少拥堵尾气污染,通过多方联动营造起良好的“治气”攻坚工作氛围。


华龙网记者提问:江津区地处长江重庆段的上游,水系比较发达,水资源丰富,水环境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请问2025年江津区将如何开展水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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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记者提问

图片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沁凇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 贺奎 摄

江津区地处长江重庆段的上游,水生态环境方面具有特殊且重要的地位。江津区因水而兴、因水而美,保护长江母亲河是江津人民光荣的历史使命。自2017年以来,长江江津段的水质已经稳定达到Ⅱ类。丰富的水资源给江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给我们的水环境监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充分发挥水污染物减排作用,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按照规范核发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加强污水处理厂按证排污监督管理工作。排水主管部门加强对现有管网的维护管理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水收集系统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安全正常运行。运维单位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设施出水水质负责,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持续推进长江及其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守好污染物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口。一方面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长江及支流所有需整治的排污口对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导技术标准(试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完成整治后及时按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规则(试行)》逐一开展验收销号。另一方面按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和日常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辖区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开展巡查、监测和规范化建设。
三是持续开展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举措。我区自2022年起开始施行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2025年,我区将持续实施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畅通生态价值实现途径为抓手,不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进一步调动上下游地区共抓大保护的积极性与协同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实现流域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持续深化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生态共建共保机制。根据《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泸州市、永川区、江津区三地以共保长江一江清水为核心,以农业生态和森林生态为本底,突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和修复,共同加强跨界污染治理,共同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合力建设蓝绿交织、山水相依、水城共融的长江上游美丽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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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耀方   贺   奎
编辑:李佳蔚 实习编辑:张馨予
编审:吴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