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再升级!共济医保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医保家庭共济”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金额可以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今年9月起,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也可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参保缴费,这让不少市民感到便利。

一大早,在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就有不少患者和家属来办理医保共济事项。医院职工还在现场进行协助并解读相关政策。

图片

贵阳市民罗志飞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第一次使用了共济医保服务。“小孩肚子痛,就带过来看一下。以前不知道,刚刚柜台的工作人员讲小孩也可以用我的医保来付费,经济方面节省很多。我回去准备去把我的家人账号也绑定在我的医保账号上面。”罗志飞说。

图片

市民 罗志飞

贵阳市民刘文香认为,共济医疗的范围扩大是个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她说:“对我们来说方便很多。我父母没有工作,看病时就不会报销得很全面,现在只要是近亲属生病,就都可以共济给他们了。”

图片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 王英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王英俊认为,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仅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率,也能够增强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共济的能力。他告诉记者,自政策落地以来,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共完成了共济服务接近72000笔,实现了账户共济金额近1000万。完成住院共济4600笔,金额946万。

据了解,实现家庭共济,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母、女等都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目前共济对象可使用主绑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共济对象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开启后,也可以用于缴纳共济对象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

图片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公共服务部副主任驻政务大厅首席代表 郑薇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公共服务部副主任驻政务大厅首席代表郑薇告诉记者,医保共济是一种家庭内部的互助机制,主要使用手机办理的形式。“在微信上搜索点击“贵州医保”,在“医疗服务”上面有一个家庭账户信息,点开就可以添加“我的家庭成员”,输入你想绑定的近亲属,就可以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金额。”郑薇说。

截至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已达140.59万人,代缴支出5.74亿元;使用个人账户为已参保的近亲属支付就医费用1195.8万人次,支出13.25亿元。

记者: 杨民铭 万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