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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元二十一年(805)八月,在地方节度使和朝中宦官的层层威压之下,长安皇城内上演了一出“永贞内禅”,唐顺宗被迫禅位给太子李纯,即唐宪宗。
新君唐宪宗为了将曾经为顺宗主持变法效力过的朝中各势力彻底“扼杀”,于九月十三日将以“二王刘柳”为核心的革新派(王叔文、王伾、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通通下贬,史称“二王八司马案”。
那么“司马”是做什么的?
为什么要将他们一起贬为“司马”?这是要做什么消消乐吗?
司马到底是干什么的
想要探究其中原因,首先要了解“司马”这一官职的历史。唐朝的地方行政区划以州县二级制为主,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由都督统管,都督下领州县,州下领县,所以县是地方的基本行政单位。州郡长官由中央任命,负责管理州内政务和县令,地方佐官如司马、司户等,都是协助州郡长官和县令处理政务的。据《通典·职官十五》记载:
“大唐州府佐吏与隋制同,有别驾,长史、司马一人。”
唐前期时,司马尚且是行实权、掌大权的官职,甚至可以代行刺史、都督之职。这是因为唐初期官员数量不足,皇帝需要将部分行政权力下放给州司马等地方官员,以便他们更好地管理地方。并且唐朝疆域较隋朝疆域辽阔,为了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寻求平衡,统治者只得扩大下放到地方的权力以此增强地方行政的灵活性。
而中央权力下放的历史并不是唐时才开始,府州司马的前身是秦汉时期的郡丞,负责辅佐郡守处理郡内事务。唐太宗继位后,根据山川形势分全国为10道,至唐肃宗时,道由监察区演变为行政区,此后唐实行道、州(府)、县三级制。府州作为道的下属机构使得府州司马等地方官员的权力进一步加强。到了唐后期,节度使权力膨胀,司马等地方官员作为节度使的重要助手,权力也自然随之增强。
这么听起来,“司马”的权力似乎随着唐朝历史的发展在一步步增强。但是,从之前国历君那篇关于刘禹锡的推送中可知,刘禹锡任司马时,更多的是为振兴当地文风文俗做贡献,这与初唐时期设立司马一职是为辅佐府尹处理包括民政、司法、财政等相关政务的初衷背道而驰。
无独有偶,同属于中晚唐时期的“江州司马”白居易在《江州司马厅记》一文中也对自己任职期间的闲散生活有所记载:
“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给家。州民康,非司马功;郡政坏,非司马罪。无言责,无事忧。”
这样看来,司马一职似乎在唐中晚期变成了一个钱多事少的闲职,这是为什么呢?
唐朝的司马为什么薪水高事儿少
说到地方官权力的变化,就一定会说到安史之乱。这场发生在中唐时期的内战使节度使权力逐渐扩大,地方行政事务大多由节度使掌控,刺史与节度使之间权力的转移使作为刺史佐官的司马也受到影响。
同时,中央为了限制节度使的权力也会在地方增派官员。比如德宗重设防御使,使得司马掌军务的情况逐渐消失;宣宗时期,使州县僚共同参与地方政务以避免独断专权,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马的职能。
到了唐后期,司马一职成为朝廷安置贬谪官员的主要途径,这些官员从中央被发配到边远地区,落差之大往往无心政事,导致司马职位更加闲散,但是它的俸禄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之唐后期整体俸禄发放趋势多“厚外官、薄京官”。
我们还是以江州司马白居易为例,唐德宗贞元十八年(802),白居易入长安,同年冬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次年登第,获授秘书省校书郎,此时他“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三年后,白居易罢校书郎,报考“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又登第,官授盩厔(zhōu zhì)县(今属陕西西安市周至县)尉,“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又过两年,他升任左拾遗,工资大幅上涨到让白居易甚至有些羞愧——“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元和五年(810),他改任官京兆府户部参军,写下一首《初除户曹,喜而言志》:“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如其诗名,升职涨薪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但人生之路不会一直平坦,元和十年(815),宰相武元衡遇刺,白居易心急上书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再加上被冠以有害名教的罪名而被发配到江州(今江西省)做司马,本以为人生从此一落千丈,俸禄却达到了有史以来最高:“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
白居易对此的评价是:
“自武德以来,庶官以便宜制事,大摄小,重侵轻,郡守之职,总于诸侯帅,郡佐之职,移于部从事。故自五大都督府至于上中下郡,司马之事尽去,唯员与俸在。”
那么,这样待遇优厚的闲职,为什么会被用作贬官呢?
“司马‘为什么会被用作贬官
要想厘清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对唐朝的贬官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唐朝有一套非常完备的职官系统,主要有职、散、勋、爵四大官阶,对官员贬降处罚的方式因官阶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时从品阶上看,官员的官阶不降反升,但仍有贬谪之意:如神龙元年(705)岑羲和毕构因得罪武三思而改官,二人分别从中书舍人改为秘书少监和润州刺史,从品阶上看,中书舍人为正五品上,秘书少监为从四品上,润州刺史为从三品,两人的品阶都有所上升。其中的贬谪之意则是来自唐官场盛行的“清浊观念”。
清浊官之分源于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由于整个官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风气,所以将士族权贵做的官称为清官。唐朝沿袭清浊观念,并对具体官职的划分加以完善,《旧唐书·职官志一》载:“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补授。”上文所说的“中书舍人”一职就被列为清官。且唐朝有重内轻外的风气,仕官多以在中央朝廷任职为尊荣,官员即使从中央冗官擢为地方长官仍以为下迁。虽然安史之乱以后,由于战争的需要,“京官俸薄,外官俸厚”,但经济上的优待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重内轻外的风气。
这种名义上的处罚非常适合皇帝来安置这些犯了错误或因其他原因不得不处罚,但又不想罚得太重的官员,比如前文所说的八司马中,刘禹锡是监察御史,柳宗元是礼部员外郎,而“江州司马”曾经是右拾遗,被贬之前他们都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若是贬得太低反而容易节外生枝。并且这种把中央官员调去地方的方式,也是朝廷在安史之乱后,为了压制地方节度使权力膨胀的一种方法。只是被贬之地大多荒凉尚待开发,与繁华的长安落差太大,这些人无心政务,反而为了疏解心中苦闷游山玩水,比起压制节度使,倒是在文学上有了一番作为。
那么被贬作司马的官员命运究竟如何呢?
我们熟悉的那些司马都做了些什么
并不是所有的司马都因被贬去偏远地方做闲职而安然自得,也有些人终日郁郁寡欢,甚至因为被贬的罪名被当地的地方官排挤欺凌,乃至殃及亲眷。“二王八司马”案中十个人的结局,尤以王伾、王叔文最为悲惨,王伾被贬为开州司马后不久就病死了,而王叔文在被贬为渝州司户的第二年被赐死。
韦执谊因与王叔文政见不合,加之是宰相杜黄裳的女婿,最初并未遭到贬谪。然而,随着权势的丧失,他整日生活在恐惧之中,自觉大祸临头,以至听到行人的脚步声都会惊慌失色。贞元二十一年(805),韦执谊被贬为崖州司马,七年后在崖州病逝,年仅四十多岁。
凌准则在永贞二年(806)经历了两次贬谪,先是被贬为和州刺史,随后又被贬为连州司马。在连州任职期间,他的家人遭受欺凌,就连母亲和两个弟弟在家乡相继死去,他也因戴罪之身不能奔丧,只能远望乡关恸哭。政治上的打击与破家之痛交织在一起,凌准终日以泪洗面,不到半年便双目失明。两年后病逝于连州。
此时同样被贬为永州司马的柳宗元闻此噩耗“呴然痛哭”,为好友写下《权厝志》和悼念长诗。而他自己在之后的政治生涯中也再没有得到朝廷的重用,元和十年(815)三月,他再度被贬为柳州刺史,四年后病逝于柳州。脍炙人口的“永州八记”皆是他在极度苦闷中借美景寻找的精神寄托。
而和刘禹锡一样在大自然中找到精神解脱的还有我们的“江州司马”,虽然他以一句“江州司马青衫湿”而响彻整个司马圈,但是“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才是白居易对待被贬的真正态度。
这种怡然自得的心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白居易“想通了”,幼年时他亲历藩镇战乱,深刻体会到了人间疾苦,因此立志苦读考科举,高中之后在朝廷为官也频繁上书言事,写大量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于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这种针砭时事的态度,使他被谗人轻易就抓住了把柄。
为了明哲保身,他开始重新思考人生。他意识到,想做到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么做身居高位的清官,要么彻底隐居山林,但两种选择都是常人难以做到的,所以他干脆不再纠结怎样才能实现达济天下的胸怀抱负,而是选择身处官场但心系山水,看似身处官场却越发逍遥快活,以至于感慨“琴罢辄举酒,酒罢辄吟诗。……三友游甚熟,无日不相随。”
这几人截然不同的命运不禁让人想起那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纵使胸怀再高远的志向,若是恰不逢时,那满腹经纶也是无处施展,正如白居易所说,司马一职“为国谋,则尸素之尤蠹者,为身谋,则禄仕之优稳者”。既已遭遇被贬,不如从此远离朝野、游山玩水,做个独善其身的逍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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