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5日讯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 董建华)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公布了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1处以及可移动革命文物766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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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省直有关文博单位开展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经过申报审查、梳理反馈、筛选核定,并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等部门意见,最终形成公布名单。
此次公布的名录中,59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8处;766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4件/套,二级文物65件/套,三级文物149件/套,一般文物548件/套。至此,山东省已公布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99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0199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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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地域覆盖全面。此次名录的革命文物涉及城市、乡村和山区等多种地理环境。名录的覆盖范围不仅包括革命时期的核心区域,还扩大到了位置较为的偏远地区。这种覆盖上的广泛性,充分体现了对革命文物“无遗漏、全覆盖”保护的理念。二是文物类型丰富。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纪念碑、重要革命人物故居、具有鲜明革命价值的工农业遗产等,可移动革命文物涵盖出版物、手稿、印章、纪念章、票据、武器、用品、设备等。不仅记录了重要的历史事件,也彰显了革命过程中各类英雄人物的事迹。三是体现定级成果。2022年开始,山东省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国有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工作,目前已对济南、青岛、烟台等12地市、74家单位提交的5743件/套革命文物进行了评估定级。本次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主要依托馆藏革命文物定级工作,将新定级的还未列入名录的文物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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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山东将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及时在全国革命文物资源管理平台和“文物山东—山东省革命文物数据库系统”录入并动态更新文物信息,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九批国保、六批省保单位(增补)申报,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公布等工作,进一步夯实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升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