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惠市区至大房身镇公路21公里处,有一栋灰色小楼,28年前始建于此。2024年夏,在配合参与筹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75周年发展史陈列展”过程中,广泛搜寻德惠法院老物件,找到了这张报纸。泛黄的纸页,深深的折痕,字里行间描述了当时大房身人民法庭干警在1997年前后定分止争、认真求证、暖心为民、见义勇为、参与综治的平凡事迹,洋溢出的青春热情展现了蓬勃的生命力。回看历史再看今朝,大房身人民法庭干警身上的韧劲和拼搏精神从未改变,他们依然是一群追求天平“静点”的人们。
推进直接执行 致力案结事了
2024年,大房身人民法庭力求在程序上多做一点,推出“以判决促执行、以和解促执行”工作方法,即在判决之后增加“执行前置督促”和“执行前履行见证”工作程序,深化判后直接执行,进一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一年来,大房身人民法庭促进直接执行案件29件,占总结案数的7.90%。
执行前置督促是指在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法庭开具生效证明时,法庭干警会及时联系被告,询问未履行原因及最快的履行时间,督促被告尽快履行,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将结果转告原告,方便原告自己选择是与被告达成履行和解还是继续申请执行。
执行前履行见证是指对于双方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后愿意尽快履行,但是对履行过程又心存顾虑的,法庭干警会义务承担起履行见证人的角色,为双方当事人讲解履行过程并拟定履行手续,从而免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法庭见证解心疑 信任才能促履行
在处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时,庭长薛冬梅察觉到了这是同一起纠纷前后进行了两次诉讼,一改以往先行调解的工作方法,第一时间以庭审列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庭审过程中没有进行任何调解程序,只是专业性的举证、质证,通过倾听了解双方的想法,通过证据了解纠纷经过,还原案件事实,降低了当事人对案件走向的心理预期。质证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无果果断下判决,表明态度,并结合庭审、约谈、裁判结果,告知其这样裁判的法律依据,使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减少对抗情绪。基于对法庭的信任,当事人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但希望法庭能够参与见证。法官助理刘焱、桂彬将双方约到法庭,为他们拟定了执行前和解协议书和收条,指导他们转账付款,并将相关材料副本入卷归档,最终,该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即顺利履行完毕。
以案促执不松懈 多年积怨巧化解
在立足以审判促执行的基础上,法庭在承办执行异议案件的过程中,也将以案促执的工作理念贯穿其中。2024年8月,法庭承办一件执异案件是1996年的欠款,2006年的判决,同年执行,从纠纷发生到审判、执行、执异,双方纠缠了28年之久。因纠纷多年未得到解决,双方不仅对对方积怨已久,对法院的工作也诸多抱怨。经过与双方沟通后意识到,简单地以案办案、书面审查,只会让双方矛盾更深,纠纷也不能化解。所以经过几轮电话沟通后,法庭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从换位思考到审判执行工作对双方的影响着手,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不仅撤回异议申请,还将欠款当场履行。
实名微信强联络 公开快捷暖人心
为方便群众遇事找法,大房身人民法庭开通以法庭名字命名的微信,微信添加人数已达2001人。通过微信,法庭进行了电子送达、诉前调解、诉中沟通等多项工作。一年来,微信、电话联络当事人1500余人次,运用微信、电话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案件350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1件,占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15.47%。
一起纠纷,法庭并不以审判为终点,还会继续督促和指导双方履行。
判决之后,法官还会继续做工作,协调双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
多说一点、多做一点,群众的信任就会多一点,大房身人民法庭始终坚守初心,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倾听群众诉求,以专业的法律精神精准剖析案情,以“愿天下无讼”的期许巧妙化解纠纷,切实让“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优良作风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姜洁)
来源:大房身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