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集中销毁1.7万余瓶“特供”“专供”酒
新疆法制报
2024-12-25 16:50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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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伊宁市举办“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集中销毁活动,
依法销毁“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17906瓶。
这次销毁活动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的,属于“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罚没物资全国统一销毁活动的新疆分会场。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进行推销,误导消费者。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这次集中销毁,
全疆销毁“特供”“专供”酒17906瓶,包装物21420套,货值金额达37.84万元。
通过该销毁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张忍社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积极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种手段,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通过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非法物资、曝光一批案件,切实解决“特供酒”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
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文明理性消费,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记者:龚彦晨
编辑: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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