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随着电商销售平台越来越卷,消费者感觉自己越来越像“上帝”,在消费行为和商家的博弈中予取予求。
02电商平台鼓动消费者“坑”商家,只为创造更多的交易和流水,导致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
03然而,消费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利用平台规则来获取非法利益的“薅羊毛”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利益。
04专家担心,电商平台肆意纵容消费者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诚信商家被误伤,中小商家难以承受经营状况恶化。
05为此,消费者巨大的个人消费权力不应被利用来侵蚀同情、理解、耐心、妥协等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情感基础。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仅退款、试衣间,电商内卷
作者/ IT时报记者 王昕
编辑/ 孙妍
在国内,“顾客就是上帝”是一句广为流传的舶来语。最早由芝加哥百货公司——马歇尔·菲尔德百货的创始人提出,原话是“顾客永远是对的”,1961年日本歌手三波春夫唱歌时说“顾客就是神”。从此“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流行开来,并传入国内,成为人尽皆知的商业、服务业口号。
当然,大多数人没有太拿这句话当真,中国消费者更相信“无奸不商”的老话,或者说“从北京到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的口头禅。
然而,不知不觉中,随着电商销售平台越来越卷,消费者忽然觉得自己正越来越像那句口号中的“上帝”了,在消费行为和商家的博弈中予取予求。
在某顶流带货直播间,主播告诉消费者买满1万元就可以参与抽奖,如果抽不中,哪怕把所有1万多元商品全退了也没事。
还是在这家直播间,有的商品买1个大件,送几样小件,主播主动“教育”消费者直接买若干个大件,然后把大件全退了,小件全留着,送的所有小件加起来就等于白白薅了一个大件,一分钱都不用花。
更有甚者将试用品、试用装也省了,允许消费者直接拆正品包装,想吃就吃,想用就用,如果不满意,直接全额退款退货。
卖服饰的商家则吆喝着,就把他们的网店当成试衣间,想买多少买多少,只要试穿不满意,全都可以退,100件也行。职场网剧《今日宜加油》中,郑恺饰演的角色每天换一件新衣服,吊牌藏着,穿完再退,原来,这样的情节源于生活。
又如大家熟悉的“仅退款”服务。在电商平台购物过程中,当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与描述不符等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卖家提出仅退款请求,而无需将商品退回给卖家……
消费者惊呼:不知不觉中,我们真的成了掌握交易话语权的“上帝”!
当电商平台“刀刃向内”,鼓动消费者“坑”商家,只为创造更多的交易和流水。这让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对于与商家斗智斗勇多年的买家来说,好事是好事,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味道。
剖析“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大致有两层意思,一层表示,消费者总是正确的,二层则暗示消费者应该得到一切,也就是说,商家可以纵容消费者“无理取闹”,只要消费者最终完成消费,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商家获得的利润掩盖了消费者的“超预期诉求”。
随着国内电商市场整体发展已经进入相对平稳增长的阶段,各大电商平台激烈争夺存量市场份额,此时用户体验至关重要,电商平台正通过为消费行为定义全新的标准、内容和范围,甚至对卖方来说,是完全不平等的交易条款,让买家在交易关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从而更彻底地刺激消费行为的产生。
于是,买卖关系的平衡被打破。买卖双方的关系就像一部老动画片里的人物“没头脑”和“不高兴”,电商平台“没头脑”地设计了破坏二元关系的交易场景;而消费者则变身“不高兴”,可以一不高兴就退货、退款,甚至投诉商品质量等。
本来,卖家和消费者都是交易的参与者,连接着供需关系的两头,不该有高低之分,但当前电商平台们的行为无形中将消费者的话语权无限拔高了,也将商家和服务商推向了完全被动,或者说卑微的一面。
许多法律和行业专家担心,消费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利用平台规则来获取非法利益的“薅羊毛”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利益。例如,上述电商平台怂恿消费者进行一些不负责任的消费行为,本身就有违最朴素的道德伦常,这种行为不仅是违背了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在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犯罪。
助长此种风气可能带来的风险很多。如在难以制约恶意消费者的前提下,诚信的商家反而可能会被误伤;消费者肆意退货、退款行为让中小商家难以承受,导致经营状况恶化;也许正常的消费规则会被破坏,电商平台“挟用户以令商家”,倒逼商家满足更多过分的不合理要求,致使社会信用体系受到恶意冲击。
电商平台肆意纵容消费者的行为,并不是把他们当成“上帝”,而是宠溺成自恋的“巨婴”。所以,消费者的愿望就应该被满足——不应该成为某种具有绝对正当性、不容辩驳的市场价值观;消费者巨大的个人消费权力也不应该被利用来侵蚀同情、理解、耐心、妥协等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情感基础。
将心比心,方得人心。
排版/ 季嘉颖
图片/ IT时报 东方IC
来源/《IT时报》公众号vit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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