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顾问走进寻常百姓家 广东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十年成效显著

在广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立足基层一线,深入偏远山村、街巷阡陌,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就是村(居)法律顾问。  

2024年是广东省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周年。十年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共计为村(居)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40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宗,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超13.8万宗,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  

“201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尽职尽责,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严落实

确保顾问工作“六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水平,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2015年5月底,全省2.6万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进得去、待得住、切实发挥作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六到位’。”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六到位”分别指:一是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及指导意见,确保工作职责和要求到位;二是因时因势调整服务方式,确保律师资源配置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指导到位;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到位;五是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确保服务便民到位;六是扎实开展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到位。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相关工作推行之初,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省司法厅部署建立了珠三角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工作制度。之后又将“适当扩大欠发达地区每名律师服务村(社区)的数量”写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法律顾问按照每个月到村(居)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个季度举办一场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

“为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与质效,我们在组织开展全省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指导省律协和部分市律协成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对参与工作的律师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此外,组织建立覆盖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引导广大律师随时随地提供及时高效服务。”该负责人说。

助治理

承当解纷普法“多面手”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广以来,群众经历了从观望到信任的过程。如今,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想到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也会走村串户,将法律服务送到寻常百姓家。”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全省多数村(居)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统计,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一些地方群众上访数量明显减少,基层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为积极引导广大村(居)干部与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推动法律顾问注重“五个聚焦”当好“五员”: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当好讲解员;聚焦助力基层治理,当好服务员;聚焦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聚焦提升法律意识,当好宣传员;聚焦解决法律问题,当好承办员。
  数据显示,10年间,广东村(居)法律顾问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超13.8万宗。通过到场或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和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近3000件。为村(居)委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201万次。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受众超3000万人次。

促发展

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乡村振兴,是顾问律师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地驻村律师通过审查合同、协助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
  此外,全省还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党员为重点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降低村委决策风险。
  数据显示,10年来,广东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委共出具法律意见和审查合同12.3万件次。
  “驻村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将继续组织律师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百所兴百村、千所联千会、万名律师进万村”活动,持续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深做细,为全省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章宁旦

编辑丨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