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18项举措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 文/摄)12月2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若干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8项举措,聚焦告知承诺制审批、“两证联办”“打捆”审批、污染物排污总量优化配置等重点措施,让地方政府和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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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地方和企业对生态环境领域政策需求集中在重大项目审批、污染物总量指标供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我厅聚焦相关问题与需求,逐一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良宝介绍,《若干措施》根据江苏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点的任务举措。后续,生态环境部门将把深化环评改革作为“重要法宝”和“关键一招”,进一步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改革工作。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优化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引领作用、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精尖新项目建设、推进传统产业焕新、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等18项具体措施。

比如,明确2种情况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2种情况建设项目可先建设后补办环评,4种情况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2种情况建设项目打捆审批;探索完善总量控制有关核算方法;对单项新增年排放量较小的建设项目,可按年度集中供给;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可从省级储备库给予排污总量指标支持;对符合先进性条件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链项目,提供全过程环评指导服务,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等等。

为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自愿同步申请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办结、核实生效。

据悉,2021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在全省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试点工作。

“实践证明,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可大幅缩减行政许可办理时间,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一级调研员陆卫军介绍,在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基础上,此次省厅专门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工作的通知》,作为《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接下来,我们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单位,全部纳入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范围,扩大了受益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