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5日讯(记者 胡用梅 何雨杏)12月25日上午,郴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市群众文化中心开幕。
上午9时,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江波宣布大会开幕,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
此次大会应到代表434人,因事因病请假22人,实到412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吴巨培、江波、廖满珠、段被成、刘杨、张润槐、李建军、吴其龙、李怀舟、李鸿春任执行主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江波主持。
在大会主席台就座的有:阚保勇、陈跃文、肖开斌、张先旺、周卫龙、黄峥嵘、龙齐阳、杨清平、彭生智等在郴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郴州军分区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贸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是市人大代表的部分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担任过四大家正厅级实职的退休老同志和其他正厅级退休老同志;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在热烈的掌声中,市委副书记、市长阚保勇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2024年工作回顾;二、2025年工作安排;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阚保勇说,即将过去的2024年,是郴州发展历程中极具挑战、极为关键的一年。这一年,“稳”的大势全力巩固;“进”的强音全线奏响;“好”的成色全面彰显。全市人民靠实干创实绩、用精心换精彩,经受了超乎预期的大战大考,交出了难能可贵的“郴州答卷”。一年来,我们精准发力促进经济增长,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凝神聚力推进产业建设,发展支撑更加坚实;持续用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更加充沛;提速加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倾心尽力增进群众福祉,发展成果更加可感;殚精竭力防控安全风险,发展基石更加牢靠;驰而不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一刻不停推动恢复重建,受灾地区正逐步焕发勃勃生机。
阚保勇说,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郴州撤地建市30周年。要增强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干字当头,全力以赴开好“顶风船”、走稳“上坡路”,倍加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
阚保勇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考察郴州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四大定位”,持续推进“六大新行动”,全面彰显“七个新担当”,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各项政策,着力扩大内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稳中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阚保勇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0%左右,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0%以上,进出口总值增长6.0%,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以内。
阚保勇说,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进取之势促发展之稳;增强“稳中求变”的主动性,以改革之变破发展之困;交出“稳中求新”的成绩单,以崭新之绩交发展之卷。重点抓好九项工作:一是突出扩大内需强动能,实现经济质量规模的新提升;二是突出主导产业强链群,实现产业体系建设的新提升;三是突出重大改革强攻坚,实现发展内生动力的新提升;四是突出扩大开放强优势,实现全面融湾向海的新提升;五是突出汇智赋能强引擎,实现科技创新能力的新提升;六是突出城乡融合强统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提升;七是突出示范建设强品牌,实现生态文明水平的新提升;八是突出民本民生强保障,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新提升;九是突出风险防范强基础,实现安全治理体系的新提升。
阚保勇说,为政之要,贵在担当,重在力行。我们将把执行力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永葆忠诚品质抓执行、践行法治原则抓执行、厚植为民情怀抓执行、强化担当精神抓执行、弘扬实干作风抓执行、涵养清廉生态抓执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大会表决通过了大会补选办法;审查了郴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郴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大厅特邀席就座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退休老同志;在郴高校主要负责人。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委两院”负责人;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在郴全国、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直机关及中省在郴单位负责人;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