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名义向辖下学校索取财物,普宁市南径镇教育组原出纳陈喜波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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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廉洁普宁消息:

日前,广东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南径镇教育组原出纳陈喜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喜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利用单位职权,以单位名义向辖下学校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

陈喜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单位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喜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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