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和供货方共享成果,是最能激励研发团队的一点,这种‘合作创新’模式,让我们耳目一新。”北京燕云气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梓铭兴奋地对记者说。
“合作创新采购像是对产品进行‘量身定制’一样,尤其在创新概念交流环节不断‘火花碰撞’,我们对算法技术的需求也愈发明确,真正解决了我们的实际问题和技术创新难点。”北京市气象局计财处闵晶晶感慨道。
前不久,北京市气象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基于花粉观测设备的图像自动识别技术研发项目成交公告。这是《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来,全国首个以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完成的采购项目。
广泛调研 层层筛选拟定项目
今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办法》,正式确定政府采购领域第八种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以推动创新产品从需求、研发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管理,更好地支持应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并规定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印发后,北京市财政局立刻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气象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7部门召开座谈会。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北京市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信息,分别同市属医院、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科研特色明显、创新产品需求强烈的单位组织召开研讨会,逐个领域分析研判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落地实施的难点、堵点,形成“小切口先行、多线条推进、全领域探索”的工作思路。同时,结合202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北京市气象局“基于花粉观测设备的图像自动识别技术研发”作为先行先试项目。
“本次合作创新采购总体来说相对顺利,但由于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工作流程长、评审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其中有些环节是其他采购方式没有的新概念,实践中没有可以借鉴的案例,我们也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闵晶晶介绍说,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北京市气象局和市财政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全程跟踪支持,就研发经费安排、前期专家论证、科研目标设定、采购意向发布等环节做好政策解答和技术支持,尽可能做好供需对接。
多轮谈判 周期长达半年
据介绍,本次项目采购流程从5月底正式启动,历时6个月,主要经历了市场调研、前期专家论证、采购目标设定、采购意向发布、谈判小组组建、供应商资格审查、创意概念交流、研发竞争谈判、响应评审、成交结果公告等10余项流程。
“其实在前期交流的过程还是比较困难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霍朝阳介绍道,“在以往的招标过程中,评标基本上当天就能结束,最迟也可能到半夜或凌晨一定是出结果的。但此次项目光前期交流就围绕‘研发需求’‘科研目标’‘成本补偿’等进行了多轮谈判,耗时较长,对参与各方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记者了解到,此次采购人代表和法律、经济、气象、计算机领域评审专家共5人组建了谈判小组,其需要通过多项评审环节,详细了解采购商的研发思路、技术能力、团队水平等,最终才能确认研发供应商。
“起初我们感觉多轮谈判过程比较繁琐,但随着交流的深入,我们对市场的真实需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其间,专家组从技术、法律和财务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务实的问题,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建议,我们在修改研发方案时也更加了解了如何将这些成果具体应用于实际场景。”李梓铭说。
成果共享 双方均有权实施前景知识产权
据北京市气象局闵晶晶介绍,此次项目是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针对北京地区6类气传致敏花粉,研发适用花粉观测设备的图像自动识别算法。项目要求算法准确率达到国际同类设备水平,能为花粉观测设备提供高效、准确的技术支撑,并能够实现边缘计算设备的快速部署和迭代更新。
在过去这类信息化研发项目中,尽管采购人是委托供应商进行开发,但合同会规定成果归甲方所有。
“本次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最大的亮点,是产品研发成功后,供应商可参与实施前景知识产权。”在采访过程中,三方负责人一致向记者表示。
何为前景知识产权?记者翻阅了此次项目最终研发谈判文件,其中介绍道,前景知识产权是指本合同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过程中(包括:准备、开发、交付、售后等全部阶段)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同时,合同还对涉及的研发成功后的前景知识产权所有主体、收益划分、拟授予条件等作了详细规定。
“合作创新采购本就是一个共同研究、共同创新的过程,供应商本身其实也要投入成本,而且出于激发其潜力与兴趣的目的,最终我们达成协议,即‘涉及的研发成功后的前景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各方均有权自行实施前景知识产权’。这样一来,供应商不仅能够获得经济上的直接收益,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将更有动力去优化产品、提高研发质量,实现双方共赢。”霍朝阳还强调,“本次合作创新采购,‘合作’其实是手段,‘创新’才是目的,它是采购方式的创新,更是科技应用的创新。通过本次创新采购实践,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激发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创新活力,提升政府采购创新能力。”
预防风险 让成果常在常新
与以往直接采购方式最大的区别,合作创新采购是一种“补偿+首购+推广”的新兴模式。
记者注意到,此次研发中期谈判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对应的补偿金额。其中第一阶段为完成技术方案制定、花粉样品采集和部分标记等工作,补偿金额为20万元;第二阶段为开展算法迭代和训练,提高算法准确率,继续收集花粉样本,扩充数据集等工作,补偿金额为10万元;第三阶段则是产品功能完善和迭代升级、进一步提高算法准确率等工作,补偿金额为10万元。
“分阶段补偿实际上是一个抵抗风险的过程。”霍朝阳表示,“后期产品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采购人和供应商前期各项成本的投入有可能会打水漂,而且也给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增加了难度和风险。”
闵晶晶告诉记者,“将金额按阶段进行补偿,每阶段成果完成后进行检验,可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通过阶段性成果的验收,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从而有效预防风险,确保项目成果的质量和进度。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而且大大增强了供应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这样一来,整个项目的推进过程更加稳健,成果也更加可靠。”
闵晶晶还表示,创新产品首购环节和推广应用效益分配机制,解决了创新产品的市场应用途径,提前明确了供应商的收益预期。该模式同时覆盖了研发风险和市场风险,也解决了供应商研发产品的市场应用不确定性,有利于激发供应商的创新能力、资源投入、研发效率和技术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