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中心卫生院 通过甲级乡镇卫生院复核评审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12月24日,记者从大足区卫健委获,大足区龙水中心卫生院通过了市卫健委“回头看”复核评审,继续确定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2019-2020年评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4年为周期复评)和新申报创建的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开展“回头看”和现场复核评审。

近年来,龙水中心卫生院从加强卫生人员配置和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补齐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短板等方面,切实开展相应工作。今年11月,该院从建设规模、功能布局、科室设置、设备配置、人员配置、医疗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评后,并开展线上申报工作,12月正式通过市卫健委专家复核,达到“甲级乡镇卫生院”推荐标准。

记者 谭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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