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思维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彰显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深刻把握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风腐一体的内在逻辑,以系统思维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对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全风腐同查同治的领导体制和责任落实机制

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既要坚决纠治“由风及腐”的问题,也要坚决整治“由腐及风”的问题,需要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同步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抓严抓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融入从严管党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融入整体工作布局,在整体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推动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与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的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对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深挖彻查“四风”背后潜藏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团团伙伙等腐败问题,不断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的方法手段和措施,破除风腐一体勾连的纽带,不断压缩腐败发生空间,不断提升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效能。

二、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的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是构建风腐同查同治机制的基础,应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可以有效推动各部门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治理进展和成果,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在反腐败斗争的深刻实践中,将“四风”问题作为腐败案件不可或缺的调查内容,并全面贯穿于整个办案流程,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把政治监督、重大专项监督、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点案件查办、整治“四风”问题等工作作为“室组地”联动协同的主要内容,加强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工作衔接,实现从查处个案向风腐同查同治、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根本上斩断不正之风蔓延的链条。建立健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被审查调查人的具体信息、腐败问题的根源化分析,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注重发现涉案单位存在的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及政治生态等分析研判,确保风腐同查、查深查透。探索建立健全面向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通报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典型案例的体制机制,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普遍性、反复性问题出现的成因,深入查找其中存在的“由风变腐”“由腐及风”的问题,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的线索排查与协作机制

线索排查是发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确保在查处过程中能够形成合力。应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线索排查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配合,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包括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收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为后续查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推动风腐同查同治贯穿于信访举报和线索移送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各个环节,不断拓展风腐同查同治的路径,统筹联动、协同发力。通过反腐败斗争与问题线索的查办及时发现腐败问题产生的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提升腐败问题的治理成效,同时,健全问题分析研判机制,集成用好各类监督成果,从根源上分析腐败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与共性问题,深入查找其存在的作风问题,总结出作风问题的新特点、新动向、新表现以及发生规律,强化与涉案单位共同研判监督发现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从根源上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机制,通过规范流程、同步介入、共同研判、分类处置等方式健全完善各监督主体的线索移送机制,将问题线索的研判与风腐同查共治的目标结合起来,注重对一个时期、一个地方、一个领域的类案分析,形成良好的协作治理格局,使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推动完善风腐同查同治的监督保障机制

风腐同查是手段,风腐同治是目标,需要以强有力的、科学精准的监督问责机制为保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一严到底,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常态化。通过监督问责,可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风腐同查同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因此,要建立健全执纪问责机制,对不按规定开展风腐同查同治的要及时予以指导或给以建议,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开展,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风腐同查同治落地见效。深刻把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复杂性、隐蔽性、长期性等特点,着力查找作风问题转化为腐败问题、腐败问题涉及作风问题的关键点,从顶层设计上及时予以堵塞,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风腐同查同治不断释放治理效能。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养的培育与提升,以政治培训、业务培训为根基,结合实践锻炼,强化对监督能力、办案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的培养与锻炼,推动持续发力纠治作风顽疾,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杨伟民、石东伟,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 本文系2024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2024JC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