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的千古名文《岳阳楼记》以“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为开篇,让滕子京其人为世所知。滕子京,名宗谅,河南洛阳人。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滕子京与范仲淹同举进士,都是主张革新的政治人物。滕子京是因何“谪守”的,他的经历又折射出北宋监察制度的哪些特点?
公务经费监管不严埋下祸端
宋仁宗庆历三年九月间,滕子京任庆州(今甘肃庆阳)知州,陕西四路都总管郑戬向朝廷检举,滕子京此前担任泾州(今甘肃泾川)知州时,“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监察御史梁坚也对滕子京发起弹劾,指其将公用钱“侵欺入己”。此案一发,引起朝廷震动。
滕子京“枉费公用钱”是怎么回事?这还要从“公用钱”的概念谈起。宋太祖赵匡胤实行“强干弱枝”政策,地方财政大部分要上交到中央。为了照顾官僚们的利益,防止地方官向百姓横征暴敛,中央财政划拨出一部分钱给地方官员支配,这些公款叫“公用钱”,也叫“公使钱”,属于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公务所需的宴请、招待、馈赠、捐赠、补助等。
为了管理公用钱,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称“公使库”。但公用钱如何具体使用,没有详细的规定,法律上很模糊。官员使用公用钱的权限弹性很大,可用于公务,也可以用于与公务相关的活动,并没有严格约束。宋仁宗庆历年间之前,地方官还可以拿这笔钱做生意,赚取的收入也属于公用钱。总之,只要这些钱不进入官员个人腰包,问题不大。
那么一般地方官都是如何支配公用钱的呢?以同为陕西地方官的尹洙为例,他所在的渭州共有80多个官吏,每月伙食费总计210贯;一个月举办5次宴会和1次歌舞会,花费30贯;每三个月犒赏一次士兵,花费200贯;招待使臣、训练士兵、购买物品、节日送礼等,三个月花费100贯。总计三个月要花费1000贯左右,一年公用钱要花费4000余贯。
滕子京主政的泾州属于边境州府,当时又处于战事,军务较多,需要更多的公用钱用于犒赏士兵、抚恤阵亡者家属、接待少数民族首领等。所以,中央财政在按照正常标准下拨公用钱外,还会特拨经费,其数额远高于常年标准。巨额的公款,监管上又存在盲区,为滕子京的前路埋下了祸端。
庆历二年,西夏王李元昊起兵攻宋。宋将葛怀敏率军在定川同西夏军展开奋战,最终全军覆没,诸郡惊恐。滕子京守泾州,城中兵少,于是他动用公钱,紧急征集农民充军守城,又招募勇士昼夜探知敌情,通知各郡预作守备,颇有成效。此时,范仲淹也派兵前来增援,西夏军终于勒马却步、退回塞外。因守边有功,再加上范仲淹大力举荐,滕子京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环庆路经略安抚招讨使兼知庆州,岂料上任不久就遭到检控。
政治势力影响下的黜责摇摆
滕子京经济问题被揭露后,受到御史台官员的弹劾,朝廷派太常博士燕度调查此案。调查过程中,滕子京害怕牵连太多人,竟然一把火烧了公用钱账簿。这回更加落下把柄,被人认定他在经济上存在问题,所谓“枉费”并非空穴来风。
面对此情此景,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范仲淹,两上奏章为滕子京辩护。他根据太常博士的调查结果说,滕子京只用了三千贯馈赠往来官员,其余十五万多贯都是诬告。他烧毁账簿只是不想牵连别人,但公用钱并没有私自侵吞。
范仲淹认为,滕子京“显是急难可用之人”,如果像一般小吏那样轻易斥逐,后任者又怎敢放开手脚行事呢?他向朝廷担保,如果滕子京真的存在侵占公款等重大问题,自己愿意和他一道受罚。还有一些支持滕子京的人认为,设立公用钱的初衷是让官吏们能够安心工作,这起与边臣有关的经济案件牵连甚广,如果不阔略细故、太过计较,就会动摇守边军心,造成边军人人自危的局面,影响前线的稳定。比如当时身为谏官的欧阳修就恳请皇上下旨,一来告诉边臣不再追究和滕子京案有关之人;二来明示地方官吏,公用钱只要不“入己”,尽可以大胆使用,无须畏首畏尾。
起初,宋仁宗听从了范仲淹等人的话,对滕子京从轻处罚,于庆历四年正月,将滕子京降一级官阶,贬为虢州(今河南灵宝市)知州。此举立即引发了御史台的强烈反对,御史中丞王拱辰坚持继续上奏,认为这样的问题如果不严加惩处,恐怕会有更多的边臣效仿。迫于压力,宋仁宗不得不重新下诏,将滕子京贬至岳州(今湖南岳阳)。滕子京后来又从岳州调到苏州,死在任上。
千古名篇《岳阳楼记》让滕子京为世人所知。图为岳阳楼今景。
监察之权何以成为朋党斗争工具
滕子京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从史料看公用钱案的来龙去脉,他虽然没有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使用公用钱,但也没有“侵欺入己”,其错误主要还是“用度无艺,簿领失防”。“宗谅尚气,倜傥自任,好施与,及卒,无余财”,从《宋史》记载来看,编纂者也有意否定了滕子京是贪官的说法。由此看来,其只是为人豪爽,花钱大手大脚。这样一个官员为何一再受到贬谪?联系当时的监察制度就能看得清楚明白。
宋代在中央和地方设置了严密的监察网络,形成较为成熟的监察体制。中央设御史台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辩,小事则奏弹”。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的最高长官,御史台下分台院、殿院、察院三院。
宋代监察制度呈现台谏合一趋势。宋代以前,御史与谏官独立,前者不得言事,后者不得纠弹。台谏合一,使御史可以言事谏诤皇帝,谏官也可以弹劾百官行使御史职权。到宋代,监察御史的任职改为由皇帝亲自任命,从而监察御史可以纠举宰相,这显然是皇帝为了加强对百官的监察,以进一步巩固皇权。
御史台监察职能范围的拓展有利亦有弊。好的方面看,御史台参与司法工作,进行司法监察,对于疑难案件、受贿枉法案件以及涉及官员官位高、职权大的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在发挥监察职能、保持官吏队伍廉洁性、维护国家统治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滕子京公用钱案之前,公用钱的使用没有细则,加上战争期间,为了提高士气犒赏兵士要花不少钱,地方官多少都会有过度使用公用钱的问题。此外,宋代公用钱中公款应酬、铺张浪费现象是相当严重的,也为不法官员中饱私囊开了便利之门。在滕子京案中,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人紧盯不放,履行了监察御史“大事奏劾,小事举正”的职能,对完善公用钱制度起到积极作用。
弊端方面,御史台处于政治中心,如果权力没有界限,则很容易被滥用。宋仁宗庆历年间以后,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更为尖锐,御史监察之权遂成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相互攻讦的手段。正如南宋思想家吕祖谦所概括的:“自庆历以来,台谏之职始振……盖庆历言者直攻大臣,深斥其过,略不为之掩护”。
滕子京案发生时,范仲淹等人正在推行“庆历新政”。范仲淹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大都为宋仁宗采纳,然而却遭到以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人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极力反对。为阻挠“新政”的推行,保守派势力千方百计从各方面诋毁、打击、削弱范仲淹及改革派的力量。滕子京案一出,大大损害了范仲淹的威望。推动和支持改革的人被诬蔑为“朋党”。御史们深知皇帝对大臣结党营私的忌惮,于是便掐中“朋党”这个命门发起猛攻,最终让宋仁宗对范仲淹和新政的支持发生了动摇,新政不满一年即取消。
从滕子京和范仲淹的关系和先后被贬谪的情况不难看出,滕子京被举发弹劾与庆历党争不无关系。《岳阳楼记》提到的“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正是两人当时的共同遭遇。皇权专制的官僚政治体制下,监察制度要起到法令必行、邪正有别、无所党同、激浊扬清的作用实在无可能。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24期,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徐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