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为民”种在每个人心里

原标题:把“司法为民”种在每个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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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葩尔·金恩斯

今年,是我步入民事检察部门的第二年。从初入岗位的迷茫无措,到如今的从容不迫,过程中有艰辛、有挑战,但更多的是我和民事检察的一同成长。

回望2024年,记忆里有一摞摞写满故事的案卷,有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有一次次激烈讨论的会议……我深刻感受到,每一个民事案件都关乎民生,都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感受。看似琐碎的办案工作,实则是每一个民事检察人沉甸甸的责任。民事检察在这一年教会了我,只有用心用情办案,才能把“司法为民”种在每个人的心里。

“您好,自治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我工作的一天通常从接到一个个当事人的电话开始。为了更好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我们经常需要会见案件当事人,面对这项工作,起初我总怀着一丝忐忑。记得在协助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中,当事人因未拿到部分执行款而长期闹访,采取的行为也较为极端。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在细致审查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会见时的态度,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劝解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我们的积极回应下,当事人的情绪明显缓和。

就在一次又一次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我逐渐学会了耐心倾听,学会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我发现,办案不光是冷冰冰的逻辑推理,更是对人性的关怀与理解,当我们用法律的秤来审查案件时,老百姓也在用心里的秤衡量我们。真正用心办理的案件,人民群众是能够感受到的,对于案件结果也更容易接受,我们的工作也能开展得更加顺利。

法律是严肃的,更是有温度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我的履职目标。对于未来,我充满信心和期待,我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饱满的热情和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菊葩尔·金恩斯)(菊葩尔·金恩斯)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