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顶山日报】
市民刘先生是一位尿毒症患者,想通过肾移植手术来改善生活质量。他想知道,做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需要向医疗机构支付哪些费用?需要支付所移植的人体器官本身的费用吗?
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肾移植肾脏病诊疗中心的杨青彦教授介绍,我国新修订的《人体器官移植和捐献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一)获取活体器官、切除病损器官、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手术费、检查费、检验费等医疗服务费以及药费、医用耗材费;
(二)向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支付的遗体器官获取成本费用。
遗体器官获取成本费用包括为获取遗体器官而发生的评估、维护、获取、保存、修复和运送等成本。
遗体器官获取成本费用的收费原则由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制定。
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应当对遗体器官获取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
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收取费用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价格、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王春霞 整理)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