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央视新闻的报道,河南安阳中院一审判处杀害法官王佳佳的凶手党志军死刑,党志军当庭提起上诉,报道透露了一些案件的细节,这里分享一点信息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案子之前做过一个简单的解读,今年8月7日,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王佳佳被其办理的案件当事人党志军杀害,当时主要是根据法院通报了解一些信息进行的分析,提出有人网暴女法官。
那么今天是安阳中院发了一个通报,宣布对党志军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结果并不意外,那么这个通报里也展示了一些信息,这里分享一点看法供参考。
首先这个案子比较少见的是七人合议庭,包括四个人民陪审员,两个审判员和一个审判长,审判力量拉满了,我记得当初劳荣枝案有些人抬杠说必须要七人合议庭,现在也甭抬了。
其次这里介绍了引发纠纷的交通事故,4月4日上午,被告人党志军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剐蹭事故。交警主持现场调解时,党志军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双方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
次日,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未认定党志军有财产损失,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均签字确认。
之后党志军起诉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18832.93元,但是后来只判了9384.89元。
那么为什么判少了一部分呢?通报里里分别说了一下裁判的依据。
首先他索赔一件皮衣是2899.5元,还提交了网友的衣服的图片,结果交警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事故发生时党志军并未穿着这件皮衣,也就是说这个损失是他虚构的。
其次党志军索赔1800元的购买电动车的钱,结果党志军的雇主的证言及购车和修车支付凭证证实,党志军所骑电动自行车系其雇主购买,事故发生后,该车由其雇主花费75元进行了维修,且并未向党志军追偿修车费用。
第三党志军主张他住院从4月5日到5月3日的费用,但是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
关于空挂床的问题之前视频解释过了,通常法院都是不予支持的,因为是并未实际发生治疗,属于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
之前有人说了,这人可能没好利索,但是交不起住院费,回家住不行么?
咱先不说他这个剐蹭有多重的伤,也不说你挂床同样有费用,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也就是说是他自己故意不出院。
所以安阳中院认定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至于刑事部分没什么太多分析的,不过我记得一开始通报说党志军在家服毒自杀,结果有些人开始吹嘘,说人家不怕死,就是以死相搏。
但实际上党志军到案之后对伪造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发生事故时未穿着上述皮衣、未实际住在医院以及杀害王佳佳的事实等予以供认,但庭审中对预谋杀人及作案过程等重要情节以“不记得了”予以回避,说明还是怕死啊,敢做不敢认是吧?
不怕死别上诉啊,现在上诉不是还想苟延残喘一下么?
就这么个东西,之前居然有些人还替他张目,这是可笑之至,吹嘘他的人现在要不要去陪他啊?
这案子上诉前景没什么可说的,等河南高院维持原判以及最高法死刑复核就完了,要说有什么悬念就是看春节前能不能把他收了。
最后说三点意见。
第一就是法院的判决我认为没问题,但是我提个建议,就是对于提供虚假证据的人不要心慈手软,什么岁数大了家里穷,少来这一套,这号人就已经应该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明摆着是伪造证据,涉嫌虚假诉讼敲诈勒索,他雇主的车和他家的旧衣服都要拿出来敲诈钱财,如此贪得无厌的人就不应该同情他,你同情他他不同情你。
第二,我之前说有些人网暴法官,还有人跟我掰扯,结果没几天就拘了一个,我觉得这事儿特别荒唐,当时有个网友说没人网暴,我说这不是刚拘了一个么,他说不是所有人都网暴,这不是抬杠么?
我建议对网暴王佳佳法官和传播谣言的严格执法,最高院和网信办不要听之任之。
这里包括有些律师和自媒体,之前拿这个案子跟这儿抖机灵,希望也不要轻易放过他们。包括各个平台,该追究责任追究责任。
第三,有些人说是不是应该从党志军的角度想想,他岁数大了生活不容易,打官司是不是遇到了问题等等,咱们就不说现在公布出来是这么个玩意儿了,就说之前我为什么不同意去从他的角度讨论,因为他杀人了。
反正我这人就是这样,你哪怕说你跟法官吵起来了,甚至动手了,你给了法官俩嘴巴,咱们讨论一下是不是法官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我甚至都可以持开放态度,但是你杀人在我这儿就没的聊了,这是我的底线。
我话说到这里,有谁说不管是杀人放火都要听听凶手理由的,来替杀人凶手着想一下的,那您是圣人,咱这个小小账号不配让您看见,您赶紧把我拉黑,我伺候不了您,走好不送。
以上就是我对河南杀害法官案一审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