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对外发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如何成为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的鉴定专业人员?该指南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指南旨在加强国有馆藏文物保护管理,规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备案工作。在工作组织方面,指南指出,参与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的鉴定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术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其中,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的鉴定专业人员要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国家或者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二是从事文物鉴定工作10年以上的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三是从事文物鉴定工作10年以上、已向国家文物局备案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的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四是取得副高及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有持续10年以上文物鉴定定级实践经验的人员;五是对相关文物有专门研究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起,国家文物局持续组织开展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备案工作,重点对各地申请备案为一级的国有馆藏文物是否符合一级文物定级标准进行复核。国家文物局近期发布消息称,经复核,1691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59541件/套一级文物通过复核并完成备案,1008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16500件/套文物未通过复核,暂时不予备案。据悉,国家文物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国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制定工作制度程序,健全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备案,负责建立全国国有馆藏一级文物档案,建设全国国有馆藏一级文物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