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央视新闻联播)
相关报道
国常会: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国常会:部署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举措
国常会: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 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
国常会: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