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老牌水泥公司“新生记”

“公司经营逐渐步入正轨,最近我们还接到了新订单!”近日,佛山三水一水泥公司投资人林先生忍不住向前来进行案件回访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璋分享道。

窗外寒意袭人,但一墙之隔的厂房内却“热火朝天”,曾经静谧的厂房传来熟悉的机器轰鸣声,工人们忙碌而充实……一度深陷破产泥潭的水泥公司得以涅槃重生,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水泥公司3.7亿元债台高筑,寻求破产清算申请

据了解,上文提及的某水泥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成立于2001年,是当地一家老牌的水泥生产企业。水泥行业发展鼎盛之时,年产100万吨熟料粉磨水泥、60万吨矿渣硅粉的两条生产线同时开工,一派繁忙景象。

“我们的矿渣微粉生产技术,利用高炉炉渣这一固体废弃物资源,实现变废为宝,是新型绿色环保技术、市场前景也不错。因为经营不善,公司现在……”说起过往种种,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唏嘘说道。

在过去几年间,受到市场需求下滑、效益下降等多重影响,加之水泥公司自身经营不善,昔日风光无限的“明星企业”也变得举债重重。面对3.7亿元的高额债务,似乎只剩破产这一条路可走。

“原来整个公司欠了这么多钱,我的货款最终到底能清偿多少,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该水泥公司的一位债权人语气中透露着担忧。

2020年9月21日,三水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水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

眼看公司“撑不下去”,和公司一起成长起来的40多名老员工心里不好受。更为忧心的是,公司破产,“饭碗”不保,社保也面临断缴局面。

如果公司一“破”了之,老员工们难以再谋生,债权人未来的路将何去何从?普通债权人、职工债权人等的权益又该如何最大限度去维护?

三水法院迅速组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两位资深法官担任成员的合议庭。随后,一系列繁杂、紧凑的工作被紧锣密鼓地摆上合议庭日程:督促管理人全面清查水泥公司资产、评估价值、梳理公司债务,做好债权申报登记、审查、确认,委托评估、审计工作……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开展。

水泥公司的“底数”逐渐清晰,资产评估价值7407万余元,如果直接清算,与高达3.7亿元的债务相比,仍有很大的“债务窟窿”。企业是否还能再救一救?

推进重整计划,研判救企“最优解”

合议庭经全面了解,水泥公司所采用的矿渣微粉生产技术以矿渣微粉为原料,而矿渣微粉是新型高强度、高性能混凝土不可缺少的一种无机矿物掺加料,在加工过程中减少了扬尘和重金属离子对环境的污染。

据了解,矿渣微粉技术以其绿色、环保、高效的特点,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绿色高科技技术,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经分析,掌握矿渣微粉技术的水泥公司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还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资质,这些无形资产仍具有较高的营运价值和可观的潜在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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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破产,相关资质将不复存在,依附于多个行政许可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价值亦将大幅贬值。而且,债务远高于资产,职工债权、普通债权人的权益也会大打折扣。”王璋说道。

“谁也说不准能否重整成功。要是失败了,我们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又怎么算呢?这是有风险的。”个别债权人对水泥公司是否能重整成功持怀疑态度,还有部分债权人意见反复不定,既不想低价出售水泥公司,又担心拟定高价无人“接盘”,导致整个处理周期进一步拉长。

“水泥公司破产清算不是各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如果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只有0.75%。反之,如果破产重整,普通债权清偿率可提升至10%以上,职工债权和担保债权可以百分百清偿。”王璋表示。

合议庭成员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重整计划对于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长远意义,对公司破产重整的可行性进行审查。他们逐一回应了债权人的各种质疑和担忧,通过实例分析、数据对比等方式,有力论证了重整方案相较于直接清算能带来更高的债权回收率。

另一边,合议庭多次指导管理人制作重整预案,并与债权人、债务人反复沟通,征求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意见。在合议庭的专业引导与耐心沟通下,债权人逐渐认识到破产重整是水泥公司当前困境下的“最优解”。

“有潜力但是遭遇不幸的企业,我们要努力挽救,让它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但接踵而至的难题是,如何帮助水泥公司找到有意向且合适的重整投资人?

破局见曙光,老牌水泥公司迎“新生”

其间,合议庭指导破产管理人先行表决重整预案,预案得到各方债权人的表决通过,三水法院遂裁定破产清算程序转破产重整程序。

随后,合议庭又督促破产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公告,但第一次拍卖却以流拍结束。这意味着市场对企业重整的期望,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充分吸引到投资者的关注。

面对棘手情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合议庭多次指导管理人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募资信息,积极向行业协会、社会投资人、同类型企业发出招募投资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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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些投资人对水泥公司产生了兴趣。合议庭带着有意向的投资人走进水泥公司,向投资人们详细介绍公司的资产价值、负债情况、竞买人的条件及要求等,并与潜在投资人进行沟通,了解其投资意向和需求。

看到合议庭为重整所做的种种努力,水泥公司抵押权人某公司也加入到与意向投资人的谈判工作中,并就抵押债权作出相应让步,以换取重整的成功和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我们计算过,一旦水泥公司破产重整,我们的受偿率将提高10%!”

不久,好消息传来,林先生所持股的某投资公司愿意对水泥公司抛出“橄榄枝”。2024年9月3日,上述投资公司以9500万元成功拍得重整投资人资格,水泥公司有了新的“接手人”。

而得益于前期的充分沟通与信息披露,水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2024年10月9日,三水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也给我们补缴了社保。我们这些老员工的退休款保住了!”水泥公司员工陈阿姨激动地说道。

“谢谢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债权人的权益才得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代表王女士也为法院的专业点赞。

职工债权和担保债权100%实现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由破产清算的0.75%提升至11.53%,3.7亿元债务成功化解,约8000万元资产得以盘活……经过破产重整的洗礼,这家老牌水泥公司涅槃重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探索破产审判“可行解”,善意司法助企纾困解难。近三年来,三水法院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来,三水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65件,化解债务75.59亿元,盘活资产7.3亿元,84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得到纾困救治。

文丨记者 吴泳 通讯员 毛丽婷
图丨三水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