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打响“泉城好品”区域公共品牌,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专项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二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工作,遴选品牌数量不超过40个。
此次遴选将聚焦济南四大主导支柱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或服务模式属全国首创或可填补国内空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的济南本土品牌。
与首批遴选工作相比,此次遴选条件对品牌带动作用、品牌示范效应的考量更多。申报“泉城好品”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品牌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济南市域内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和失信记录等;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类申报主体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类申报主体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业类申报主体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申报的产品应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申报的服务应具有创新性理念,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现代生产或生活服务需求。申报“泉城好品”区域品牌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区域内近3年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公共卫生等事故;区域内有一定自主品牌,区域内至少有2家龙头企业,相关生产、服务等企业(组织)在10家以上;区域内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相关产业具备完整产业链;区域内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申报“泉城好品”地理标志品牌主体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每家品牌主体仅可申报一类别产品或服务,已入选“好品山东”“泉城好品”品牌的不再重复申报。
“泉城好品”的舞台,不仅让人们感受到泉城品牌的独特价值与非凡魅力,更为一个个产品打开市场与机遇的大门。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泉城好品”品牌申报系统(网址:http://124.128.38.37:801/qchp/),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上传印证材料,填报的数据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
记者:李奇宏 校对:汤琪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