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短期经营零售布点周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月13日。综合考虑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人口分布、市场需求、近年来办证情况等因素,核定市区内规划烟花爆竹经营(短期零售)点数量,控制在69个之内。
一、报名方式
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属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逸兴、旭达、昊客)作为一级经销商对点位进行抽签,预从事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短期零售的经营者为二级经销商,自愿向乌兰浩特市合规的一级经销商签订购货合同。一级经销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二级经销商提供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C、D类烟花爆竹。每个点位只能由一张身份证申请者经营,不得一人经营多个点位。
镇(园区)零售经营者依据镇(园区)规划及村民自愿的原则,选择符合安全条件的地点布设安全仓。
二、培训考试
获得城区、镇(园区)零售点位资格的申请人员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携带申请材料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及审核。
三、经营模式
为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规定,短期零售点采用安全储存仓销售烟花爆竹,获得短期经营资格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使用符合规格技术标准的安全仓进行经营。安全仓由与其签订合同的批发企业无偿提供,提供安全仓的批发企业不得收取安全仓使用或租赁费、不得收取吊装费、不得收取安全仓押金。无安全仓取消经营资格,其空缺的经营资格由其他人员重新与批发企业确定。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结束后,批发企业应为零售经营者无偿存储未售完烟花爆竹,无偿及时回收安全仓。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通知。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发布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办的通知。
(二)预报名。镇(园区)申请人员在2024年12月23日8:30至17:30到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404室预报名。(不含城区申请人员)
(三)现场抽签。城区于2024年12月24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批发企业在市应急管理局监督下对零售点位进行现场公开抽签。
(四)培训考试。2024年12月30日,获得零售点位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
(五)申请许可证。经营者经考试合格后于2025年1月7日携带申请材料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及审核。
(六)颁发许可证。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2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上岗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规格和技术要求
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仅限于烟花爆竹(C、D)级产品零售经营、储存。安全储存仓共分为两个区域,为展示间和储存间,安全仓采用阻燃材料制备,并在展示间和储存间顶面设有轻型泄压顶盖,一旦意外发生导致货物燃爆,可及时释放压力,并引导迸射作用竖直朝上,避免伤害周边人员和引燃周边物体。
安全储存舱分为三种规格A1、A2、A3,A1长宽高为7.1m×2.9m×2.4m,面积为20.59㎡;A2长宽高为6.1m×2.4m×2.4m,面积为14.64㎡;A3长宽高为3m×2.4m×2.4m,面积为7.2㎡。
安全储存仓的立面和顶面采用A1级不燃离心玻璃棉板制作,玻璃棉材料符合GB/T17795和GB8624要求,耐火等级达到一级。地面采用具有耐高温、防火阻燃、吸声防震、防虫防蛀、防水防潮的A类玻镁平板制作,符合JC688质量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一、申请时间
预报名结束,获得经营权的申请人员,在经考试合格后于2025年1月7日携带申请材料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申请办理及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所申请的零售点符合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点规划。
(二)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三)参加零售点位抽签流程并获得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经营资格确认书)
(四)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两寸白底照片。
(四)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试卷2份。(培训考核合格后提供)
填 写 说 明
1.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者须填写本申请书。
2.本申请,需自行下载打印,用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填写后,上传材料,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中“经营场所地址”无需填写。
4.填写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5.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栏内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按手印。
6.所有上传材料均采用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图片要清晰。
总 监 制:李 亮 刘文静
监 制:谭艳丽
责任 编辑:李智欣
编 辑:孙 莹
来 源: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