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征
2024年12月24日,企业专利观察(PRIP)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华为 v 网件(Netgear)"案做出了反禁诉令(anti-anti-suit injunction,AASI),这也是中国法院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SEP治理领域,首次作出AASI。
在判决书中(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一是美国网件公司及关联公司在本两案审理期间和裁判作出后,不得向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法院、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旨在禁止华为就本两案对网件公司及关联公司在中国继续进行或者提起新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申请。二是美国网件公司及关联公司在本两案审理期间和裁判作出后,不得向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法院、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旨在禁止华为就本两案对网件公司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就本两案所作判决的申请。三是如果美国网件公司及关联公司已经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上述申请,其应当在收到本裁定后24小时内撤回或者中止上述申请;四是美国网件公司不得针对本裁定向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再行提出对抗性申请。
如违反本裁定,自违反之日起,对网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件公司处每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按日累计。
同时这也是双方这场涉及全球中、美、欧三地主要司法管辖区的诉讼中,华为针对Netgear获得的第三份AASI。
就在昨天,国际知识产权媒体IP Fray已经报道了本案在欧洲的两起诉讼,法院也都作出了AASI,一份是2024年12月11日由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慕尼黑分庭作出的(案件编号UPC_CFI_791/2024),另一份是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作出的(案件编号7 O 15249/24)。
对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而言,这也是其自去年成立以来,作出的首份AASI,足见该案的重大影响和历史意义。
实际上,中、欧三地的司法管辖区几乎同时作出AASI,全部都在指向同一个事实:就是被告美国Netgear公司在本月4日试图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地方法院提出的反禁令(ASI)动议。
该动议希望美国法院优选的是发布反执行禁令(Anti-Enforcement Injuction,相当于禁诉令ASI),如果不能发布该禁令,次优选的是寻求实施临时许可(Entry of interim license )。此举的目的就是以防止华为在欧洲的案件影响到美国法院审理针对华为的反竞争诉讼,因为Netgear公司已经预感到欧洲法院将会对其发布禁令,而一旦法院发布禁令,将导致网件的产品无法在欧洲禁令区域销售。
果不其然,2024年12月18日,华为在欧洲获得重大胜利。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慕尼黑分庭裁定美国Netgear公司侵犯华为Wi Fi 6的欧洲专利EP3611989,因此发布了覆盖七国的禁令,涵盖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和瑞典等主要市场。而该禁令也成为欧洲统一法院自成立之后的作出的第三个SEP禁令。
同样,该案在中国的审理也进入白热化阶段。
2024年6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Netgear公司的Wi-Fi 6产品侵犯了华为的两项中国专利。Netgear随后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如果按照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AASI的逻辑反推,很有可能在二审中,最高院也会维持一审的判决。那么依据中国自动禁令制度,Netgear公司在中国市场也将面临销售禁令。
如果在中、欧两大市场,Netgear公司都将面临禁令的情况下,Netgear公司还一意孤行的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到美国法院能够帮助其挽回败局,而不是通过正常商业谈判行为来化解此次纠纷,那么这场全球瞩目的纠纷,扯下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一定是美国法院及其长久以来备受诟病的长臂管辖制度。
12月24日,对西方是平安夜,对于中国则是抗美援朝长津湖胜利的纪念日。
今天,又加了一层含义,是向美国司法霸权和长臂管辖"说不"的亮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