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关于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因食堂管理需要,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参选企业需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参选企业需具备必要设备设施和食材仓储库房。

3.参选企业安排到该项目的工作人员,男女不限,未受过刑事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持健康证上岗。

二、报价要求

参选企业经综合测算后,统一报基准价的下浮率。(所有品目优惠比例一致)。成交单价为基准价*(1-下浮率),(下浮率定义:若商品定价10元,优惠2元,则下浮率为20%;下浮比率>100%或者下浮比率<0%,为无效响应)。

基准价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价格监测为基准。未公布市场价格的产品,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联合在当地市场共同每月上半月和下半月各询价一次,以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若在基准价确定后市场价涨/降幅度超过10%,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议、核实,重新询价后再定基准价。成交供应商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基准价*(1-下浮率)进行结算。

三、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8:00止。

四、报名地点

兴文县纪委监委314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提交材料一:参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安排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2.报名时提交材料二:报名表、工作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针对综合评审标准明确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设施设备、人员、业绩等内容),以上资料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3.提交材料均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咨询电话:0831-8822117,赵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2.综合评审标准


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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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中共兴文县纪委办公室

编辑丨赵书婷

责任编辑丨向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