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尚不到位,即墨华桥幸福里按8折收取物业费

近日,业主反映,即墨通济街道华桥幸福里在安装梯控后,与物业费进行了绑定,不交物业费无法使用电梯。

12月17日,即墨区通济新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若物业公司存在上述不合规行为,业主可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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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桥物业公司按青岛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在签订的《华桥幸福里二期物业服务协议》进行了约定,因开发商存在设施设备配套不到位等多种原因,目前物业管理费(含电梯运行费)按照合同约定的80%进行收取,为每月每平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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