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在行动
调解优先,解农民工“薪愁”
“实在是没想到,今天来法院居然能调解成功,对方拖了这么久,我们终于能拿到钱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九里法庭里,11名农民工对着法官露出了淳朴的笑容。
2021年6月,王某等11名农民工受某建筑公司分公司的雇佣,在该建筑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工程的工地上务工。2021年10月,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没有按时向11名农民工结清劳务费,并在2023年3月注销登记。截至2024年3月,该建筑公司仅向这11名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但仍有4万余元劳务费未支付。无奈之下,王某等人只好选择诉至法院。
“政协+法院”,解“无保”赔偿难
“我原本以为,这次交通事故遇到肇事方车辆没有保险,就赔偿不了,没想到,在杨委员和刘法官你们的帮助下,一个月,我就拿到了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2024年5月,向某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被欧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撞击后受伤,经医院诊断:向某“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左膝外侧半月板损伤”,致残程度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因欧某并没有为自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购买保险,且就赔偿金额无法与向某达成一致,遂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龙池法庭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遂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在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经济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这类“小频散”案件纠纷更适合运用“政协+法院”调解机制,发挥联动解纷优势来化解矛盾,于是邀请了政协委员杨虹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法律规定和判赔标准,并综合本案提出调解方案。而后杨虹委员又从法理、情理上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心理疏导和调解工作。通过承办法官与政协委员多方面、多角度耐心地释法析理,欧某及其子女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伤者。最终,欧某当庭一次性赔偿向某各项损失5万元,本次纠纷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近年来,峨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天下峨眉APP——市人民法院
编辑:孙瑗 责编:朱亚洁 审核:赵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