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引发新型毒品犯罪应引起警惕

全文1102字,阅读约需4分钟,帮我划重点

划重点

01上头电子烟是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追求精神刺激,在电子烟弹中添加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成分的电子烟。

02近年来,涉及上头电子烟的毒品案件多发,具有隐蔽性强、网络成为交易主要渠道和社会公众对上头电子烟缺乏正确认知等特点。

03为此,建议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和电子烟的管控,以及开展新型毒品普法宣传教育。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李永超 顾霞

上头电子烟是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追求精神刺激,在电子烟弹中添加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成分的电子烟。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新型毒品伪装成电子烟进行交易。近年来,涉及上头电子烟的毒品案件多发,经分析相关案例,上头电子烟具有以下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隐蔽性强,难以被识别、侦破。新型毒品主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这些新精神活性物质被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的烟弹中,进而被深度伪装并被交易、贩卖,这种将新型毒品披上“合法外衣”,成为上头电子烟的行为,使得新型毒品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迷惑性和伪装性,难以被社会公众识别,也给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带来困难。

二是网络成为交易的主要渠道。新型毒品呈现向网络蔓延的态势,不法分子利用“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洽谈上头电子烟的交易,采用“埋包”、邮寄、顺风车闪送等手段交付上头电子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虚拟货币支付购毒款,值得警惕的是,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等成为上头电子烟交易的媒介,被伪装成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更容易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加剧了新型毒品在网络上的扩散。

三是社会公众对上头电子烟缺乏正确认知。上头电子烟具有普通电子烟的外观,很容易使社会公众混淆,进而误导社会公众产生错误认识。一方面,社会公众对被列入国家管制的新型毒品的名称、类型缺乏正确的认知,如在依托咪酯被国家列入管制后,仍有人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用于吸食;另一方面,有人会认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电子烟并非吸毒,甚至有未成年人也开始接触上头电子烟。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司法机关、烟草部门、药品管理部门等相互配合,采用技术手段对新型毒品的制作、运输、贩卖进行全链条打击,准确识别新型毒品的交易形式、交易手段和交易暗语,对伪装成电子烟、药品、饮料等形式的新型毒品予以精准辨别、有力打击,利用大数据对网络交易新型毒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阻断毒品交易。

二是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和电子烟的管控。新精神活性物质、麻精药品被用于非医疗用途即有可能成为新型毒品,要强化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和麻精药品的严格管控,防止新精神活性物质、麻精药品流入社会被非法利用,避免非医疗用途的滥用,从源头上遏制新型毒品的制造、生产和交易;严格管控电子烟,引导电子烟经营者合法经营,依法打击违规生产、销售电子烟及烟弹的行为,防止电子烟被用于制造上头电子烟等非法用途。

三是开展新型毒品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新型毒品的普法宣传,司法机关要与禁毒部门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禁毒法治宣讲、庭审观摩、拍摄禁毒题材短视频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新型毒品的认识;对被列入管制的新型毒品,要及时开展毒品种类、毒品名称以及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聚焦青少年涉毒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防毒、禁毒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