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阿Jun的第244篇文章 -
——“嗨,今天还好吗?”
——“有点儿累。我想度假。”
——“嗯,咱们慢慢来哈,别着急。”
这是我在卢森堡打工时常听也常说的话。
不知是不是全世界的社畜、牛马的职业病,只要上班,疲劳综合症就会自动蹦出来。
但在法国人或法系文化中,似乎不存在“只要干不死,就往往死里干”的打工信条。他们更多地忠实于“挖钢丝”(度假vacances)学说,认为工作带来的疲劳宛如工伤,一定要通过假期来修复,之后才能满血复活般继续上班继续疲劳。
作为旁观者,我一开始还挺不习惯这种一上班就盼着度假的工作风气。我总觉得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要忘我地干才对得起这份工资,往高处说就是得先顾大家再谈小家。所以我觉得法国人很雷子(lazy)。
可是一旦进入了这样的职场,近朱者赤的效应就来了——我也开始随大流仔细地计算和安排自己的年假。
卢森堡法定每年带薪休假假期为26天(不含节假日),但是打工人不能任性休假,而是要看看与同事的假期是否冲突、是否影响工作安排,然后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在我眼里,只要能休假就已经很好了。一年365天,总能找到合适的日子来安排这些假期的。
碍于荷包的容量,我多数时间以居家休假为主,虽然没有外出逛逛或游玩,但你知道,暂时地远离工作,专注个人生活与休息,人的身心是非常放松的。所以每回收假后重返卢森堡搬砖,我总觉得满血复活,人生幸福感指数令人十分满意。
在欧洲,或是说在法国或卢森堡,打工人比做老板来得更舒服。
就如上文所说的假期,员工一去带薪休假,老板要么雇用一个临时工来顶班,要么自己亲自上岗,或是想办法让在岗团队努力完成因员工临时缺失所导致的工作量。在我看来,老板的压力还是很大的:管理团队、支付工资、交税……
我翻看了一下国内的带薪休假的规定:一年到十年工龄的劳动者每年有5天的带薪假期,十年到二十年工龄的是10天,二十年以上的是15天。
在此我做这个对比并不是想突出法国或卢森堡这类欧洲国家的劳动者的优越性。我倒是能够理解这样的差异是由国家制度及政策、工作环境而造成的,各自有其优劣。
我是一个在异国的打工人,我很明白自己的角色。有一个饭碗,有年假,这对我来说足矣。我也因此常反思和纠正自己磨洋工的工作态度,认真地去工作,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