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步入了“快车道”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接力赛的“第一棒”,至关重要。
12月23日, 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有关省科技厅牵头起草的《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我省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按下了“加速键”、步入了“快车道”。
吉林省科技厅从2022年开始,先后遴选两批共18家省属高校院所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可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成果长期使用权,探索建立了“先确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18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职务科技成果1928个,转化职务成果633个,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超过1.6亿元,收益分配给科研人员或团队9942万元。有的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团队和个人的比例达到了97%,极大调动了科研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积极性,我省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按下了“加速键”、步入了“快车道”。
这次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工作,是在总结前两批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上研究提出的,目的是持续深化赋权改革举措,扩大赋权改革范围和社会受益面,全面激发科研人员、科研单位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动力,有效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的问题。
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有利于以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发展障碍。
在整个改革的谋划设计过程中,聚焦以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发展障碍,认真研究了其他兄弟省市相关改革举措和政策文件,在总结提炼可借鉴、可推广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系统谋划和集成创新。《实施方案》提出的4个方面12条具体举措,有10条是我省首次实施,有助于推动我省在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方面尽快实现从“跟跑”到“并跑”。
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在这次改革的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已试点的省属高校院所普遍表示:前期试点改革,极大地增强了科研单位的创新和转化动力,建议进一步扩大范围。同时,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多家市属高校院所表达了对出台《实施方案》的殷切期盼,希望将市(县)属高校院所纳入实施范围,借此提高成果转化意愿和效率。为此,这次改革覆盖面不仅考虑了省属高校院所,更向纵深扩展到了市(县)属高校院所,驻吉中直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参照执行。这次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既是改革顶层设计的结果,也是顺应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呼声的需求,将广泛扩大改革政策受益面,加快形成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向生产力快速转化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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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志文
摄影 张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