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他人不顺眼,云县两男子无缘无故殴打他人被拘留
11月22日凌晨2时56分,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辖区一群众电话报警,称其被人无故殴打,请公安机关出警来帮调查处理。
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幸福派出所民警出警核查、处置。
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找到了报警人,但是对其殴打的人已经逃离了现场。报警人告诉民警,其在某台球室大厅茶桌旁喝茶时,一陌生男子突然走到自己身前打了自己一巴掌,被打倒后自己站了起来,该男子又对其进行殴打。在自己被殴打的过程中,又有一陌生男子加入了进来,也打了自己一巴掌后,两人离开了现场,于是自己赶紧报警求助。
该报警人还告诉民警,其平日里也没有得罪过任何人,这两名男子自己也不认识,不应该是“有仇隙”而殴打自己。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出警民警对这位报警人进行了情绪安抚,让其先到医院检查伤情,再到派出所来进行调查。
派出所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了深入调查取证,很快就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11月23日16时28分,民警在云县幸福镇某地将嫌疑人石某某抓获归案,于11月24日22时18分将另外一名嫌疑人罗某某在某出租房抓获归案。
石某某供述,其因为看到报警人不顺眼,遂无缘无故对报警人进行殴打,而罗某某看到石某某在殴打他人,感到兴奋,也加入动手殴打报警人,石某某、罗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12月5日,报警人经过治疗,伤势好转后拿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目前,云县公安局已将石某某、罗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冯 伟 鲁贵佳
(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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