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过6亿元,“全方位腐败”的刘文新为何能保命判死缓?

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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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文新是何方能人?因何被查?

2024年12月23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受贿、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对被告人刘文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文新,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萍乡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2022年10月26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先让我们来看看刘文新的个人履历

1982.07-1985.08 贵州省修文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5.08-1989.03 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中学教师

1989.03-1990.12 贵州省修文县司法局工作员、科员(其间:1990.08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1984.09-1989.04参加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

1990.12-1993.09 贵州省修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3.09-1995.11 贵州省修文县法院工作员、审判员

1995.11-1997.09 贵州省修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

1997.09-1999.05 贵州省修文县法院副院长(1998.10明确为正科级)

1999.05-2000.11 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党委书记(1997.09-2000.07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0.11-2001.02 贵州省修文县委常委、龙场镇党委书记

2001.02-2001.05 贵州省修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5-2002.05 贵州省修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5-2005.03 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03-2005.09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05.09-2006.04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

2006.04-2006.05 贵州省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6.05-2006.12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

2006.12-2007.12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7.12-2008.06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息烽县委书记(兼)

2008.06-2011.06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07.09-2010.07在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1.06-2011.10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2011.10-2012.10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2.10-2013.11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13.11-2014.01 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4.01-2017.08 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08-2022.03 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

2022.03-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

从刘文新的履历来看,其做过中心教师,做过律师,做过法官,做过镇党委书记,做过县宣传部、组织部部长,做过区长、县委书记,做过市长、州委书记以及省政法委副书记。一路拾阶而上,深耕贵州近四十年,可谓资历丰富、根基深厚。但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的,何况是“全方位腐败”的刘文新!

(二)刘文新因何落马?

2023年9月16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新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擅权妄为,搞“七个有之”,沦为政治生态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私藏和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谋求特殊待遇,崇尚享乐主义,违规乘坐头等舱;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道德败坏,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嫖娼、赌博;玩物丧志、痴迷刀具;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刘文新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刘文新的腐败是全方位的,也是极为彻底的,可谓贪官中的“流氓”。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处的贪官犹如过江之鲫,但像刘文新这样的“腐败全能”却是少之又少!

二、贪腐过6亿的刘文新为何能保命(死缓+终身监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文新利用担任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贵阳市南明区代理区长、区长,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阳市三桥马王庙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黔西南州委书记,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9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2018年至2022年,刘文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8.65万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刘文新为掩饰受贿犯罪所得,将价值人民币1476万余元的黄金、港币转换为现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刘文新以逃避安检的方式,将25把管制刀具随身携带至民用航空器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刘文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行贿,依法应从重处罚;洗钱犯罪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

鉴于刘文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犯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部分受贿所得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刘文新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由此可见,法院之所以判其死缓+终身监禁,是因为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另外其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情节,而且受贿数额未过10亿,判死缓+终身监禁是符合目前的刑法及司法实践规律的。

二、有何启示?

众所周知,近十年以来,10亿元往往是贪官的“生死线”,贪腐过10亿的,以判死刑立即执行为原则(比如赖小民、李建平、白天辉),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张中生、蔡国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贪腐接近10亿的,以判死缓+终身监禁为原则(比如何泽华受贿9.43亿元、孙志刚受贿8.13亿元)。所以,刘文新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符合目前司法实践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