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办理刑侦大队移交的"断卡"线索案件时,发现家住平罗县的谢某某具有非法出借电话卡的重大作案嫌疑,城关派出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查明了谢某某的违法事实。
11月18日,谢某某在家里刷短视频时认识了网友袁某某,袁某某让谢某某在家中安装座机电话供其使用,每天支付500元报酬。见到对方发来的营业执照后,谢某某彻底打消顾虑,与袁某某签订合同。3天后,谢某某根据袁某某指示,将座机线插在家中路由器上,便于将来电直接转接到袁某某处,此后的10多天内,谢某某共获利3450元。
公安机关查明,2024年12月2日,山东省孙某被骗8万元,犯罪分子正是使用谢某某提供的固定电话号码对孙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目前,谢某某因非法出借电话卡被平罗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4000元,并处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3450元的行政处罚。
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是违法行为,甚至会面临刑事处罚,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任何帮助。
同时,也要警惕新型电诈手段,不要随意接受陌生提出的要求,以免陷入诈骗陷阱。
监制丨 王彦平
审核丨 杨 丹
编辑丨 院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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