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识,快速恋爱,恋爱期间男子多次向女子索要钱财,最终女子被骗86万元。经警方核查,自称负责十余家足疗SPA运营的男友竟没有工作,而且已婚育有一子。经审理,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子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晏某某退赔被害人受骗钱款,扣押的在案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一审宣判后,晏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2月,家住徐州市贾汪区的张某,在直播间认识一名男子,该男子自称姓叶,1990年出生,单身,独生子,安徽蚌埠人,在某公司做足疗SPA运营,负责十几家店。加了微信之后,2月14日,“叶某”以当天是情人节为由让其发个红包,张某就给他发了88.88元红包,当晚又以去南通工作但身份证到期、银行卡用不了无法购买飞机票为由,向张某借钱,张某通过支付宝转给了他3000元。
2月28日,两人在宿迁高铁站见面,“叶某”30多岁,身高约一米七八,微胖,说普通话。认识之后,“叶某”一直喊张某“老婆”或者“宝贝”,并以买手机、还信用卡、公司经营等各种理由,向张某要钱,张某陆续向其转账几十万元。“叶某”与张某相处期间,见过张某的父母。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叶某”以各种理由骗取张某共计约86万元。
2023年6月,张某意识到被骗,找“叶某”索要钱款时,“叶某”不仅不还钱,而且“失联”,张某便报了警。经查,该男子姓晏,没有工作,不仅已婚,还育有一子。
贾汪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晏某某隐瞒已婚事实,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张某,虚构自己姓叶及商业成功人士的事实,骗取张某信任后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晏某某以多种理由骗取张某共计约86万元。被害人张某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网络平台贷款、银行卡信用贷款等方法筹集上述被骗钱款,而被告人晏某某却将从张某手里骗取的钱款用于赌博、挥霍。
贾汪法院认为,被告人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晏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晏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徐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 赵帅 赵静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张晓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