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IP一网友通过社交平台投诉称,湖南长沙宁乡市某中学女副校长谢某长期出轨,个人生活腐败,为逃避债务诬告情人强奸罪等,引发关注。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了解。
“情人”投诉——
女副校长长期出轨,要求他陪其过夜等
后被诬告强奸、妨害公务等罪名
该网友发布的《公开检举信》显示,他举报宁乡市某中学副校长谢某多年婚内出轨,向情人索要红包、钱财、贵重黄金首饰、化妆品等,主动要求情人陪其过夜等。他称,谢某为逃避情人债务,和部分警员一起迫害他。诬告不成立后,又配合警方做伪证。
网友解释道,事发时,他在某中学校门口,谢某给他发了一百多条微信,称爱他后续跟他解释,但又不接电话不露面。他担心谢某安全,遂在拨打110后,将截图发给谢某。凌晨4时,原宁乡县刑侦队扫黑中队负责人戴某、谢某程等人来到他家后门。他出门发现系陌生人,遂与便衣人员冲突,后他被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妨害公务罪逮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后方,该网友还附带了他与谢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转账金额有“520”“521”“999”“1314”等,对方的实名认证信息为谢某。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询公开资料,显示宁乡市某中学副校长确有被指的谢某。
出狱申诉——
自称入狱系被情人诬告强奸引发
被判妨害公务罪和诈骗罪,将申诉维权
12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举报人贺先生,他说,自己是生意人,2024年9月17日出狱,“出狱后,我一直在举报谢某违纪。我是她以前的情人,后来却被她诬告强奸,我要让她受到应有的处罚。”
2020年12月29日,宁乡市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贺先生1989年生人。2019年9月18日,被宁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强奸罪、妨害公务罪,2019年10月24日,宁乡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贺先生说,“当初他是以强奸罪、妨害公务罪被批捕,后因强奸罪无法确定,罪名被变更为妨害公务罪和诈骗罪。”“诈骗罪和谢某的事没有关联,妨害公务罪和谢某有关,也证实谢某诬告我刑事犯罪的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贺先生被查实了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贺先生解释道,两个罪名是否属实,他已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关于这起判决,我已经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申诉,省高院已经受理。”
妨害公务经过——
谢某以被贺先生多次强奸报案
贺先生因拒绝传唤砸、抓、打伤两民警
关于贺先生称自己被谢某诬告强奸一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9月18日凌晨,谢某来到宁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被贺先生多次强奸。民警戴某、谢某程接警后,持传唤证和警察证传唤贺先生。
在贺先生家附近的公路上,民警见到贺先生后,向其出示了警察证和传唤证,被告知其涉嫌强奸罪,要求配合调查。贺先生见状立即往家中方向逃跑,民警遂追逃,期间贺先生拒不配合,抗拒抓捕,且拿起一个眼镜盒砸向民警戴某头部,将戴某左额部砸伤,并对戴某和谢某程拳打脚踢,用手抓伤谢某程左手手背和右手肘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判决书列出的证据中,提及《接报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传唤证》、贺先生与谢某2019年9月18日0时24分至2019年9月18日4时53分通话记录,以及多名证人证言等。
法院认为,贺先生提出其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争议焦点在于民警是否出示传唤证与警察证。经查,证人贺某武、谢某证言足以证实两民警在传唤贺先生过程中出示了证件。故构成妨害公务罪。
通奸成强奸?——
“妨害公务罪侧面证实了谢某诬告”
聊天记录:两人曾谈论“生孩子”等私密话题
贺先生说,“二审维持了原判,我被判刑5年。”“实际判决书中并没有认定强奸罪,这侧面证实了谢某是诬告。我现在正通过纪检部门举报谢某。”
“谢某已经结婚了,我是她的情人。”贺先生解释道,机缘巧合,两人加上社交账号后,于2016年前后在一起,“当时她有老公,她说自己计划离婚。”“她比我大9岁左右。”对于贺先生是否已婚,对方未透露。
为证实两人的情人关系,贺先生提供了大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在谢某与贺先生的聊天中,谢某多次发照片、聊天,双方有互发红包等情况。部分聊天记录中,谢某称贺先生为“亲爱的”等。双方还谈论“生孩子”等私密话题。
“三四年时间,我给她转账几十万元,她也给我转账几万元。”贺先生说,2019年9月,他感觉谢某虽甜言蜜语,但没有实话。9月17日,谢某总给他打电话,他就去找对方,然后让其将此前转账的钱打借条,“意思让她把欠我的钱还我。”“我打了110报警,然后把截图发给了她。”随后,出现了判决书中提到的,9月18日凌晨被报警多次强奸的事。
官方通报——
违反生活纪律,免职,党内严重警告
调离现工作单位
“宁乡市教育局纪委已经立案了。”贺先生说,这件事是属实的,他们正在调查。
2024年12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宁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9月,他们接到了群众举报,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对涉事老师暂时进行停职处理,“纪检部门和执法部门已经在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关于是否立案,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立案了。
同日,记者多次致电谢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下午3时,宁乡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显示,关于举报宁乡市某中学谢某某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11月对举报事项立案审查。经查,谢某某违反生活纪律,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谢某某免职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单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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