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非法储存、运输
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
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
丽水公安公布7起
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
的典型案例
12月17日,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带队到青田检查指导工作。市县两级检查组在腊口镇一百货店查获非法储存的429件烟花爆竹。目前,这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已被安全转移至指定地点存放,此案已移交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处理中。
12月18日,在市公安局网安、特警、大数据实战中心等部门的支撑和配合下,治安支队联合缙云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抓获违法嫌疑人9人,查获两个大型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当场查扣烟花爆竹共计15790余箱,扣押箱式货车6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7日,松阳县公安局在西屏街道古湖东1区一民房地下室查获一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抓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高某涛,现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111种共计6176件,重约4.8吨。目前,该犯罪嫌疑人高某涛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15日,缙云县公安局东渡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现场扣押涉案的烟花爆竹共计114箱总重量1017.5公斤,目前嫌疑人杜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被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2月14日,缙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舒洪派出所、舒洪应急管理所、舒洪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及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检查,发现辖区一闲置工作用房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并扣押烟花爆竹共计2060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7日,遂昌县公安局大柘派出所联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可能有烟花爆竹经营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杂货销售商家仓库存在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扣烟花爆竹6箱60余公斤。大柘派出所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12月10日,松阳县公安局古市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从外地运回一批烟花爆竹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古市派出所迅速行动,赶往现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120.6公斤,抓获违法嫌疑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请勿非法储存、运输或销售烟花爆竹
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非法经营活动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烟花爆竹,既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
非法运输的危害性
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放着一颗“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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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丽水公安
编辑 | 陈芩芩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