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追踪|委员建议统筹多源监测数据,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土壤,作为农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与人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更事关经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永续发展。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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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布设点位14681个,整体工作位列国家第一梯队。

统筹多源监测数据
服务陕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虽然我省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但在土壤监测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省政协委员、陕投集团总经理唐宏军分析道,多种因素造成了土壤污染和退化的复杂局面,工业废水排放、垃圾处理不当等污染源难以确定,污染程度在空间上分布不规则,导致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难以精准反映污染土壤的精确位置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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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唐宏军在《统筹多源监测数据服务陕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中建议,利用外部资金优势、项目优势,打造监测示范项目,以现有的涉及土壤项目整合监测数据、建立土壤污染监测数据库、建设土壤污染数据共享平台,利用统计分析、地理信息系统等工具识别污染重点区和关键污染物,根据数据时序反演影响土壤污染的关键因素和污染源传播途径,建立土壤污染区域、要素、原因等一体的模拟数学模型,为土壤污染的预测、监测、防控等提供科学依据。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提案交办后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说,提案办理部门主动与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委员提案的背景情况和具体要求,及时了解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近年来,我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围绕《陕西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着力解决土壤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3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土壤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说,为强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在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推动19个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53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组织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7市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并积极推动治理。

同时,我省还建立了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筛选确定521家土壤、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对270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环境监测,组织223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推动707项隐患问题实施整改。

在实施耕地分类管理方面,我省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完成了我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形成“一图一表两报告”,将全省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等三大类型,采取水肥调控、品种替代、深翻深耕、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完成国家下达我省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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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在复函中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有效提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陈峥表示,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开展耕地周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在部分区域的相关行业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防新增污染,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减少存量,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

各界导报记者 李荣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