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内蒙古三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女童生母李婷婷提出的抗诉申请被检察院驳回。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12月6日上午,内蒙古三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在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文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死刑,女童生父田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女童生母李婷婷称将提出抗诉申请,认为田某龙也应该被判处死刑,“法官说最后导致孩子死亡的是文某桃,田某龙当时不在场。”
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经审查,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量刑适当”,决定不提出抗诉。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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