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醒≠酒醒,“隔夜酒”能构成酒驾醉驾吗?

日前,早高峰时段的车流里,一辆轿车停在车道里一动不动。正当大家为驾驶员担心时,一位正在执勤的辅警冲了过去,凑近车窗一查看,立即发现了问题所在。


“人没反应了,会不会有事”“车辆没动静,咋回事”……当天,还不到上午10点,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勤务辅警吴厦在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开展交通疏导时,发现延安西路东向西的一根直行车道存在异常,只见,一辆轿车停在车道内不动,导致后方车辆大量积压。

见状,辅警吴厦立即上前查看。此时,已经有多名热心司机来到该车辆旁,试图查看驾驶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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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凭大家如何敲打车窗,驾驶员始终蜷缩在驾驶室内,没有任何反应,这一情况,更是引起了众人对驾驶员身体的担心。

无奈之下,辅警吴厦只能转向副驾驶位置,尝试从这扇半开的车窗内查看车内情况。没想到,一阵浓烈的酒味瞬间让吴厦意识到了可能是酒驾,随即一边呼叫附近岗点民警增援,一边继续尝试唤醒驾驶员。

经过数分钟的持续拍击车窗,司机夏某终于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眼看车辆周边围拢了多名民警,夏某急忙向民警解释是自己太累不小心睡着了。

然而,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71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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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夏某回忆,前一晚,他在好友家参加聚餐,喝了近一瓶洋酒,直至凌晨才散席,由于自己不胜酒力,便在好友家中借宿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夏某突然接到了家中来电要他赶紧回家,想着自己已经睡过一会儿了应该没事,就决定自行驾车回家,没想到在等红灯期间“隔夜酒”的酒劲又起,一下子就睡了过去。

经医院抽血检测,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长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时间,不同种类酒的酒精含量、代谢时间也不尽相同,同时,每个人的体质也会影响酒精代谢速度。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忽视“隔夜酒”“隔餐酒”的潜藏隐患。饮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莫因一杯酒和一时的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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